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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劣質豬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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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九月十二日)早上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對於有一宗案件,涉及一些香港生產的非食用豬油,出口往另一地方作為食用豬油,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並嚴重影響香港的聲譽,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現已聯同其他有關執法部門,一同就這案件進行深入調查。香港有一定數量的食用油生產商,他們需要向食環署申領牌照作為食物製造工場。假若生產的食用油為豬油,因為生產過程涉及對附近環境的影響,所以如果涉及豬油的處理,需要同時申領由食環署發出的厭惡性行業牌照。換言之,若在香港生產食用豬油,有關工廠除了需要領有食物製造廠牌照外,同時亦必須持有厭惡性行業牌照。根據我們現時的記錄,香港並沒有這類生產食用豬油的場所。另一方面,有數間工廠向食環署申領了厭惡性行業牌照,處理豬油,由於他們並沒有食物製造廠牌照,所以他們生產的豬油不可作為食用油。現在出現了這樣的問題,涉及了生產、出口及購買方三個環節,究竟這三方面,誰知情,誰不知情,我認為當中有可能有犯罪行為。因此,我們現在的調查方向,基本上,除了各部門在規管條例下需要進行的調查工作外,還會循刑事方向調查。就這調查,我認為,除了釐清這事件的責任誰屬外,亦會對我們下階段的工作,即如何能防止一些不應該進入食物鏈的所謂「回收油」或「廚餘廢油」進入食油系統,是會有幫助的。

  立法會有關事務委員會較早時進行討論時,我們也在考慮有何方法切斷一些不應該進入食油系統的「回收油」或「廚餘廢油」。我聽到有不同的建議及意見,有些人士建議我們要追蹤所有「廚餘廢油」,這建議當然是其中一個方向,但要追蹤所有可回收或「廚餘廢油」,相關做法如何,及動用甚麼資源進行,這些問題我們也需要考慮;亦要考慮有否其他更有效或阻嚇性的方法,令一些企圖把回收或「廚餘廢油」,轉化為食用途徑的不法之徒付出更大代價,具更大的阻嚇作用,這些方法我們也應該研究。在現階段,請大家體諒,我不能進一步透露我剛才提及的調查的具體細節,因為恐怕會影響各執法部門下一步的調查工作。

記者:剛才提及需研究有何方法能夠切斷非食用油流入食物鏈,將會循哪些大方向進行?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剛才已提出兩方面,一部分是我們在社會上聽到的意見,即設立所謂追蹤機制;另一方面亦有人士提及採用阻嚇性罰則,這些也是可以考慮的方向。有關的方法,我相信最終很大可能是要考慮在立法層面進行工作,因為若能夠根據現時的機制進行,我們當然會完善現行機制。現時再談另一個問題,例如在進口食油或本地消耗的食用油方面,無論在進口、分銷及零售層面,其實我們也有監管,亦要求所有業界單位保留單據。在處理今次「強冠」事件當中的受污染食用油及產品時,我們察覺到涉及的公司和機構數目龐大,當中很多是十分小型的公司,他們如何處理其單據和相關資料,其實也是一個問題。因此,一旦出現了這些問題,我們要求他們提供資料時,當中確實遇到不少困難。在這情況下,我們在下階段亦需要按照現行法例的要求,與相關行業建立一套能更快速及有效溝通的機制。其中涉及非常複雜的工作,當然若所有公司也將其記錄電腦化,我們的工作會很容易,但我們很難要求所有業界於短期內這樣做,若不然,我們也希望以傳統的溝通方法,即電郵及電話等,能夠建立一套更廣泛及有效的溝通方法。今次事件涉及食油,但若發生其他情況,可能牽涉其他食品,所以這方面也是一項龐大的工作。現有法例提供了框架,訂定了這些要求,至於如何能便利各行業及食環署,在一旦發生嚴重食物安全事故時,能夠快速進行溝通,我們在這方面要進行很多工作。

記者:(有關設立追蹤廢油機制的情況)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當中已進行了工作,我們與環保署及飲食業曾舉行會議,討論回收機制。我們希望飲食業界能聯手,發起業內行動,促請所有餐廳和食肆將其「廚餘廢油」,只提供予合格的回收公司,確保回收公司只將廢油作為工業用途。但這過程需時,我們會繼續循這方向跟進。

記者:(有關小型公司處理單據的具體困難)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具體困難在於他們處理其資料(的安排),因為我們要求他們保留很多單據,其實數量非常龐大,如何處理、組織這些資料,以至一旦發生食物安全事故,我們要求他們提供(資料)時,能夠很有效地向我們提供,在這方面我們不能只依賴業界,而是要攜手,了解如何能協助和指導他們做得更好。

記者:(有關會否發現有公司刻意扣起單據資料不和政府合作)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要重申一點,如果有任何行業的公司需在我們法例的要求下提供一些單據,而他們不合作或蓄意不提供資料,那他們基本上已牴觸了現有的法例。我們是會考慮對那些違法人士予以起訴。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6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