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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成立的上訴委員會備選團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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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九日)宣布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7I條成立的上訴委員會備選團的任命,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委任劉文文為備選團新成員,同時再度委任八名現任成員。任期三年,由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獲再度委任的成員分別為陳靜芬、甘艷梅、林傳華、林乾禮、李國祥醫生、謝俊仁醫生、黃旭倫和葉維晉醫生。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465章)禁止將擬作移植用途的人體器官作商業交易,限制在生人士之間的人體器官移植和限制進口人體器官的移植,並對與此相關的補充事宜作出規定。

  此外,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起實施的《2004年人體器官移植(修訂)條例》,訂明一套受規管器官產品的豁免機制,並設立備選團作為處理就有關豁免決定提出的上訴。



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