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二題:向受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影響的人士提供援助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賢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禁止在香港水域進行拖網捕魚活動(禁拖措施)的法例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為此,政府向受影響漁民推出一次性的援助計劃,包括發放特惠津貼。自該計劃開始實施至二零一五年十月,拖網漁船船東就其獲發特惠津貼款額提出858宗上訴。截至二零一六年八月,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已作出裁決或完成聆訊的個案分別只有40宗及47宗,其他個案何時完成處理卻遙遙無期。此外,有漁民指出,有不少與漁業相關而同時受到禁拖措施影響的行業,例如製冰業、淡水供應船、漁具銷售業及魚類批發市場均不獲政府的任何補償。70年來一直為漁業提供銷售及貸款平台的海產貝介商會表示,受禁拖措施影響,近兩年海產總銷售額較數年前已下跌一成多,但政府沒有向相關的受影響人士提供任何援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受禁拖措施影響的漁民在過去三年的就業或經營情況,包括改為從事(i)其他捕撈行業、(ii)海魚養殖業、(iii)不屬(i)及(ii)的漁業,及(iv)漁業相關行業的人數分別為何;
(二)預計上訴委員會何時完成處理所有上述上訴個案;有何措施改善上訴委員會處理上訴的安排及進度,以免漁民無了期的等待;按漁船類別分類列出該等個案的(i)判決書和(ii)數目;會否考慮改善上訴委員會網站現時展示資料的方式,包括以上述分類方式列出有關資料;
(三)有何理據於推出禁拖措施援助計劃時指稱該措施對其他漁業相關行業不會有重大影響;有否評估(i)禁拖措施至今對漁民及漁業相關行業造成的影響,以及(ii)受影響的漁業相關行業人士近年的經營狀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何時進行有關評估;及
(四)政府有否計劃向已證實受禁拖措施影響但未獲任何補償的漁業相關行業提供援助,以減少他們的損失;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使本港的海牀及枯竭的海洋資源得以復原,政府在過去數年實施了一系列的漁業管理措施,包括由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在本港水域實施禁止拖網捕魚措施(禁拖措施)。為協助受禁拖措施影響的漁民,政府已推出了一次過援助方案(援助方案),包括向受影響的拖網漁船船東發放特惠津貼、向自願交出近岸拖網漁船的受影響船東回購其船隻,以及向受影響的本地漁工和近岸收魚艇船東提供一次過援助,一共已發放9.53億元。另外,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推出了特別培訓計劃及信貸安排,協助受影響的漁民轉型至其他可持續發展的漁業作業模式。政府於二零一四年成立五億元的「漁業持續發展基金」,亦提供財政支援,以助業界開展一些可持續的漁業發展模式。
現就問題的各部分答覆如下:
(一)在香港水域作業的269艘近岸拖網漁船最受禁拖措施影響。根據漁護署所管理的各項計劃的記錄及向業界調查所得的資料,約有一半的近岸拖網漁船船東在接受特惠津貼後,已轉到內地水域繼續作業;另有約40位近岸拖網漁船船東轉而從事其他類型捕撈作業或養殖業。餘下的船東在接受特惠津貼後,部分已退出業界,而另有部分則表示仍未決定會否繼續從事漁業。
此外,另有約700艘較大型拖網漁船船東同樣接受了特惠津貼。由於它們一般不在香港水域作業,禁拖措施不會對其作業模式有重大的影響。
(二)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禁拖措施)(上訴委員會)共收到858宗上訴申請。其後,當中有82宗個案由上訴人自行撤回申請。
截至今年十一月中,上訴委員會共進行了127次聆訊,並就51宗上訴個案作出了判決,包括當中有三宗上訴個案獲判得直。上訴委員會已就另外60宗個案有了初步的決定,有待法律顧問草擬有關的判決。上訴委員會會加緊處理餘下的665宗個案,包括於去年增加了委員人數和加密聆訊次數。
為確保所有上訴申請均得到公平及公正的處理,上訴委員會需詳細審視及考慮每宗個案的資料,包括雙方提交的陳述書及提出的理據,並為每宗個案進行聆訊。由於涉及處理上訴申請的工作量龐大,個別複雜的個案甚至需進行多於一次的聆訊。此外,部分漁民由於需要離港作業而未能回應上訴委員會的要求提交資料或出席聆訊,增加了處理個案的時間。由於上訴委員會需要就每宗上訴作個別考慮,難以估計完成所有個案所需的時間。
為增加透明度,上訴委員會於今年二月起已把上訴個案的判決書,按有關的判決年份上載至上訴委員會的網頁,讓公眾人士能查閱相關資訊。此外,上訴委員會亦定期以書信形式通知上訴人有關上訴委員會的工作進度。就改善上訴委員會網頁展示個案資料的建議,上訴委員會會進一步考慮。
(三)及(四)政府在制定與禁拖措施有關的援助方案時,已考慮禁拖措施對相關行業可能造成的影響,而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審議有關援助方案時亦已作充分討論。我們當時評估禁拖措施對其他相關行業(包括冰雪或漁具供應商等)可能造成的影響並不嚴重。
我們在禁拖措施實施後,一直有留意相關行業的情況。因應原本主要為拖網漁船提供服務的近岸收魚艇受到禁拖措施影響,政府於二零一四年決定為這類有真正困難的收魚艇船東提供援助。我們已於二零一六年年中完成有關的審批工作,並正在向每位合資格的收魚艇船東發放九萬元的特惠津貼及相關的貸款利息補貼,涉及金額總數約為250萬元。此外,為協助收魚艇作可持續發展,收魚艇船東可申請由漁護署管理的漁業貸款基金,包括「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及「漁業發展貸款基金」。
漁護署亦與其他相關行業的持份者保持溝通。據了解,在禁拖措施實施後,部分近岸拖網漁船作出轉型作業,而其餘的漁船(包括在香港水域以外作業的漁船和本地的非拖網漁船)則繼續原有作業模式,因此對這類相關行業的服務仍有需求。
在魚類統營處(魚統處)的魚類批發市場內營運的魚商曾表示受到禁拖措施影響。然而,根據魚統處的記錄,在禁拖措施實施後,整體而言,經魚統處批銷的冰鮮漁獲在過去三年大致穩定,每年維持於35
400噸至36 100噸,總銷售金額在該段期間,由17.6億元增加至21.2億元。
完
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