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二十一題:減少從食物中攝取的鹽和糖含量
以下為今日(六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英國政府於本年初宣布,將於兩年後向飲品製造商徵收糖稅,以期降低各類飲品的含糖量,從而紓緩兒童的癡肥問題。擬議糖稅的水平會按含糖量分兩級:每100毫升含糖五克以上的飲品每件徵收六便士(約港幣七毫)稅款;每100毫升含糖八克以上的飲品則徵收八便士(約港幣九毫)稅款。英國政府會把糖稅收入(估計每年約為五億二千萬英鎊)用於資助學校舉辦體育活動。此外,美國政府早前公布會改革預先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籤制度,包括規定食品標籤須加上「添加糖」含量及其佔世界衞生組織(世衞)建議每日最高攝取量的百分比等資料,以加強國民對食品含糖量的認知。另外,世衞就兒童肥胖問題於本年初發表報告,呼籲各國政府限制不健康食品的市場營銷手法,以及對含糖飲料額外徵稅,以紓緩兒童肥胖問題。然而,本港已成立一年多的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委員會)卻仍停留在以業界自願參與和自律的方式,並建議就預先包裝食品推行自願性標籤制度,以提供食品的簡便鹽糖資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委員會至今的具體工作成果為何;委員會為降低食物中的鹽和糖而將採取的策略和方法的詳情;有否評估只採取業界自願參與和自律的方式,能否有效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含量,以及防止市民攝取過量的鹽和糖;若有,結果為何;
(二)當局會否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和世衞的上述措施和建議,採用更有效的方式(包括立法和徵稅)規管食物及飲料中的鹽和糖含量,阻止不健康的食品和飲料流入市場;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引入新措施和方法以推動健康飲食,例如(i)禁止電視台在兒童節目時段和「合家歡時段」內播放不健康食品和飲料的廣告、(ii)對於會損害兒童健康的食品和飲料,禁止有關的營銷活動、(iii)鼓勵和研究從餐廳/快餐店及食物各個生產環節着手,發展低糖和低鹽的食物配方、(iv)在公眾地方(包括本人多次向政府提出的公共屋邨範圍內的公園及遊樂場)設置更多飲水機,以及(v)限制在公眾地方的自動售賣機販賣不健康食品和飲料等;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貫的政策是鼓勵和推廣健康飲食,政策的重要一環是鼓勵和協助市民持續地減少從食物中攝取的鹽和糖含量。政府的目標是逐步將香港市民的鹽和糖攝取量減至世界衞生組織建議的水平。就馮檢基議員的提問,我現一併答覆如下:
食物及衞生局轄下的衞生署多年來一直採取以人生歷程和環境為本的方式推廣健康飲食。具體措施包括:
(i)就兒童健康飲食而言,衞生署聯同教育局自二零零六/零七學年推行「健康飲食在校園」運動,以提高大眾對兒童健康飲食的認識及關注,營造有利健康飲食的校園。
(ii)自二零零九/一零學年,衞生署與教育局在「健康飲食在校園」運動之上推行一個改善和深化校園營養環境的「至『營』學校認證計劃」。要在計劃下獲得認證,學校需制訂健康飲食政策,切實執行衞生署發出的《學生午膳營養指引》和《學生小食營養指引》內有關的營養要求,包括不可提供高油、鹽或糖的午膳或小食。《學生小食營養指引》指出,教職人員和小食部營運商對家長和學生應負有責任,不應允許在校內進行「限量選擇小食」(即有一定的營養價值,但同時亦含較多的脂肪、鹽或糖的小食)或「少選為佳小食」(即脂肪、鹽或糖含量高的小食)的推廣活動。
(iii)衞生署於二零一二年推出「幼營喜動校園計劃」,於學前機構推廣健康飲食和恆常體能活動。計劃的《二至六歲幼兒營養指引》建議學前機構應訂立「健康飲食政策」,並落實推行具體措施,以杜絕校內出現不健康食物的推銷及贊助活動。
(iv)在社區層面,衞生署於二零零八年推出「有『營』食肆運動」,建議食肆以健康的食材和烹調方法準備「三少之選」菜式(即少油、鹽和糖)。目前,有超過200款「有『營』食譜」上載於「有『營』食肆運動」的專題網站,及「營廚雜誌:有營食譜」流動應用程式內,供公眾參考和「有『營』食肆」之間分享。
(v)衞生署在二零一二年展開了一項名為「我好『叻』」社區健康推廣計劃,動員社區夥伴,包括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房委會轄下屋邨的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健康城市計劃及非政府機構,在社區推廣健康飲食和體能活動。
(vi)一直以來衞生署透過製作和更新各類健康教育資訊,包括指引、單張、海報、通訊、政府宣傳短片和聲帶、電話熱線錄音資訊、專題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以支援相關的促進健康活動及強調降低食物中鹽和糖的重要性。
為鼓勵和協助市民持續地減少從食物中攝取的鹽和糖含量,政府於二零一五年三月成立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並再度委任五名來自內地和海外的公共衞生專家為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國際諮詢委員會的委員,分別從本地及海外角度就減鹽減糖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見。上述兩個委員會已舉行多次會議,並進行聚焦討論,以及聽取相關持份者(包括食物生產商及餐飲業界)的意見,以期向政府提出在現有的措施和活動基礎上可更進一步地推行可行並切合香港情況的減鹽減糖措施。
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現時的取向,是以非立法或非強制形式推進工作。該委員會建議應以按部就班、先易後難的方式,由業界自願參與,逐步降低食物中鹽糖含量,讓市民逐漸適應口味的轉變,接受一個相對健康的飲食方式,同時亦可讓相關業界有時間作出相應配合,減低措施對實際運作的影響。因此,減少食物中鹽糖份量的措施在推行上必須循序漸進,加強教育,並提供誘因,持之以恆,方能有效地鼓勵和協助市民持續地減少從食物中攝取的鹽和糖含量。我們預期在二零一六年內與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攜手逐步推出有關措施。
政府會繼續參考上述兩個委員會及世界衞生組織的建議,以及不同地方減鹽減糖的措施和經驗(包括有關措施的落實成效、業界反應以及消費者的接受程度等),同時亦會充分體察本地的實際情況,以研究並制訂切合香港的具體措施。政府會繼續與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及不同持份者緊密合作,致力促進香港市民健康。
完
2016年6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