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九題:推動本地農業現代化及可持續發展
以下為今日(六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經檢討後已於本年初推出新農業政策。然而,有務農人士指出,政府對農業現代化和持續發展的支援仍然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據悉有數以千計的市民正輪候租用馬鞍山一個非牟利農莊的悠閒耕作土地,顯示社區農莊越來越受歡迎,政府會否撥出閒置政府土地供非牟利團體申請租用以發展社區農莊,並為有關土地提供基本的水電設施;政府日後進行土地用途規劃時,會否預留土地供設置社區農莊之用,以滿足市民悠閒耕作的需求;
(二)鑑於有不少人批評漁業持續發展基金的申請手續繁複,而且申請人須提交大量證明文件,政府在推出農業發展持續發展基金(基金)時會否制訂簡便的申請手續;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當局於本年三月建議在基金下設立農場改善計劃,向受助人提供一次過每人最多三萬元的資助,但有意見指出資助額不足以提升農場的設施及生產力,而受助人只可獲資助一次的限制,與政府推動農業持續發展的目標相違,政府會否考慮增加資助額上限及容許受助人重覆獲得資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有從事水耕種植的人士反映,他們目前於工業大廈單位內進行水耕種植需支付昂貴租金,政府會否檢討推動水耕種植的政策,向有關人士提供支援及資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會否考慮與有關業界代表商討制訂一套官方的有機食物認證制度,以保障市民的食物安全和消費者權益,以及加強市民對有機食物的信心,從而促進有機耕種的發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行政長官在二零一六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會落實新農業政策,並推出多項支援措施,包括設立農業園;探討設定農業優先區的可行性;成立「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加強支援和協助農民增值,為產品進行市場推廣及建立品牌;以及發展與農業相關的休閒和教育活動,以推動本地農業現代化及可持續發展。政策的整體方向及建議的措施獲得市民和業界普遍支持。
我現就質詢的各部分答覆如下:
(一)在新農業政策下,休閒農場是指營運仍以商業務農為主,並以提供與其作業有關的有限度休閒活動為輔的農場,目的是擴大農民可推廣其農業產品和介紹其務農活動的平台,以增加收入。舉例來說,我們可考慮接受在規劃制度下,把某些為訪客而設的服務(例如售賣農場種植的新鮮農產品和果醬、果汁等由該等農產品製成的簡單加工食品,以及提供有限度的餐飲服務)納入為在「農業」地帶或「綠化地帶」內經常准許的農業附屬用途。
現時,有個別團體租用政府土地,提供社區園圃設施。例如問題中提及在馬鞍山由一非牟利機構設立的休閒農莊,正是以短期租約形式租用政府土地,作為社區園圃供公眾參與園藝活動。如收到租用空置政府土地的短期租約申請,地政總署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有關申請,包括諮詢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意見和政策支持,以決定是否批准申請及釐訂租約的條款。
此外,為鼓勵市民參與綠化活動及透過種植活動提高綠化環保的意識,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自二零零四年推出社區園圃計劃,讓參加者在導師指導下學習種植觀賞植物和蔬菜瓜果。目前康文署在全港設有23個社區園圃,開放給參加者實習種植。康文署會繼續物色合適的地點設置社區園圃。
(二)及(三)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剛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通過撥款五億元成立「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基金的資助範圍、申請資格和評審準則,經財委會詳細討論後獲批准。為確保公帑使用得宜,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署長在批出基金資助時會小心謹慎,並考慮基金諮詢委員會的意見。漁護署於開始接受基金的申請時,會準備詳細的申請指引供有興趣的人士參閱。漁護署亦會為申請者提供協助,包括向申請者提供技術意見、解釋基金的申請程序以及協助有需要的申請人準備建議書。
此外,基金下將設立農場改善計劃,直接向農民提供資助金購買小型農耕機器和工具,從而提升其生產力和營運效率。申請者可得的資助,不論所申請撥款項目的數目,以三萬元為計劃最初的上限。有關的上限是在考慮到大部分本地農戶對小型農耕機器和工具的實際需要而設定。農場改善計劃的申請手續會盡量簡化,亦不需農戶提交建議書。
(四)在新農業政策下,政府希望推動本地蔬菜生產模式多元化及更廣泛地在生產過程中採用先進科技,包括但不限於水耕種植。具體而言,「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可以資助本地大學進行研究項目,優化農業科技以幫助農戶採用科技作生產。
另一方面,考慮到香港土地資源匱乏,政府會檢討在工業大廈內進行水耕種植或其他相類似作業的運作要求及技術可行性,以期提供更明確規劃指引,便利在工業大廈/工業地帶設立採用水耕及其他相類似農業科技的種植場。
(五)目前香港有機資源中心(有機資源中心)在蔬菜統營處的農業發展基金撥款下,為農民提供自願性的認證服務。有機資源中心參照國際標準(即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制訂一套嚴格的準則,確保有機農場的工序符合有機耕種和生產的認證標準。獲認證的農戶,可於其產品加上認證機構的標籤以資識別。現時全港有超過140個單位獲認證,當中包括蔬菜、養殖魚類及其他食物加工產品。有機資源中心亦定期進行調查,以監察市場情況。
在加強公眾教育方面,食物安全中心透過宣傳單張、刊物及網站向市民提供有關有機食物的資訊。此外,有機資源中心每年都舉辦不同類型的活動,向市民介紹認可的有機認證標誌,並呼籲市民小心查閱商戶張貼的有機認證證書,光顧商譽良好的商鋪。除此,蔬菜統營處和有機資源中心的網頁也有提供有關本地有機食物的資訊,例如購買本地有機蔬菜的地點等。政府將繼續加強這些方面的工作。
完
2016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