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五題:香港醫務化驗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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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麟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香港經歷了數次傳染病大型爆發。有醫療專業人員指出,醫務化驗可協助他們盡快找出傳染病的病原體,以便制訂應對疫症的措施及為病人施以有效的治療。他們又指出,近年無論公營或私營的醫務化驗室的工作量均已大增。關於醫務化驗工作的人手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的已註冊醫務化驗師按職級劃分的人數及職責範圍為何;

(二)是否知悉,現時分別在衞生署、公立醫院、私家醫院及私營化驗所任職的各級醫務化驗師的人數為何;

(三)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年公立醫院和衞生署進行的醫務化驗總數,以及平均每名化驗師每日處理的化驗數目為何;及

(四)除了在二零一六/一七至二零一八/一九學年增加54個醫務化驗科學學位課程學額外,當局有否計劃進一步增加有關的培訓學額,以應付日益增加的醫務化驗服務需求;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醫務化驗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規例)(第359A章)第3條規定,香港醫務化驗師的註冊名冊須分為三部分,即第I部分(必須持有規例第5條所列明的學歷及於獲取所須學歷後不少於三年認可工作經驗(其中兩年須為香港本地經驗))、第II部分(必須持有規例第5條所列明的學歷)及第III部分(即持有臨時註冊證明書的人士)。註冊醫務化驗師將按規例第5條所列明的資格及經驗,被列入註冊名冊的其中一部分。截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香港醫務化驗師註冊名冊各部分人數載列於附表一。

  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第359章),香港註冊醫務化驗師是指受訓從事處理臨床、醫學、法律、公眾衞生或獸醫學樣本以達到進行分析或進行生物體外試驗及就該分析或試驗作出報告為唯一目的,及處理供人類及動物耗用的所有物質,以達到進行分析或進行生物體外試驗及就該分析或試驗作出報告為唯一目的之人。

(二)我們沒有在私家醫院及私營化驗所任職的各級醫務化驗師人數。附表二列出在衞生署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任職的各級醫務化驗師人數的分項數字。

(三)過去三年,衞生署每年處理約610萬項醫務化驗測試。

  醫管局於過去三年的醫務化驗服務數據則列於附表三。

  醫管局經常評估工作量及人力情況,並靈活調配人手,務求切合服務和運作需要。在遇到傳染病爆發或突發事件而需要增加醫務化驗服務時,醫管局會增聘醫務化驗人手,以應付額外服務需要。在有需要時醫管局會透過周年工作計劃增撥資源,以應付服務需求及發展。

(四)政府自二零一二/一三學年起的三年期內,已增加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的醫務化驗科學學士學額,由32個增至44個。為應付未來的需求,政府在二零一六/一七至二零一八/一九學年的三年期,進一步增加教資會資助的醫務化驗科學學士學額10個,至54個。

  政府及教資會以三個學年為一個周期,為教資會資助院校進行學術規劃工作。長遠而言,食物及衞生局會繼續因應屆時的醫務化驗師人手情況,與教育局和教資會商議,按實際需要及資源情況為每一個學術規劃周期訂定人力需求指標。

  面對人口老化,以及市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和期望日益提高,政府成立了一個督導委員會,就本港的醫療人力規劃和專業發展進行策略檢討,以期提出建議,更有效地應付預計的醫療人力需求(包括醫務化驗師),及促進專業發展,以確保香港醫療系統得以持續健康發展。我們預計檢討會在二零一六年年中完成。政府會在檢討完成後,公布檢討報告及適當地落實有關建議。



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8分

立法會十五題附表一
立法會十五題附表二
立法會十五題附表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