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三題:母乳餵哺

< 返回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强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婦女向本人反映,本港大部分公共場所沒有設置育嬰間,而僱主亦甚少在工作間推行母乳餵哺友善政策,以致她們在照顧嬰兒時甚感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設有育嬰間的公共場所的數目,以及過去三年每年新增數目;

(二)現時設有育嬰間的政府物業數目,並按物業類別及所處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三)是否知悉,現時是否所有公立醫院均設有24小時開放的育嬰間;如答覆是如此,平均每間醫院設有多少個育嬰間;如答覆屬否,醫院管理局會否在每間公立醫院設置育嬰間;如會,詳情為何;

(四)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每年在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商場,以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旗下商場和車站內的育嬰間數目及按年增幅為何;

(五)當局會否檢討現行的《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設施》作業備考,並提供誘因以鼓勵公共場所的業主或發展商在轄下場所提供育嬰間;當局會否考慮立法規定新建商業樓宇及公共場所須提供指定面積的育嬰間及哺乳間;

(六)過去三年,有關政府部門的人員巡查商業樓宇及公共場所時,有否同時巡查該等物業內的育嬰間,以確保有關設施符合《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設施》及《育嬰間設置指引》所訂標準;如有,詳情為何,以及巡查期間發現不符合標準的個案數目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會否參考海外經驗,盡快制訂政策及措施,保障產婦的權益(包括以母乳餵哺嬰兒及放取更長產假等權益),為婦女提供更佳的照顧嬰兒條件及環境;及

(八)未來三年,當局有何措施推廣私人及公共場所設置更多育嬰間和改善育嬰間的設施,以及帶動母乳餵哺和尊重母乳餵哺的社會風氣;該等措施所涉的開支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推廣、維護及支持母乳餵哺,並透過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協助落實推行有關政策。食物及衞生局在二零一四年四月初成立了「促進母乳餵哺委員會」(委員會),由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相關的醫護專業人士、學術界以及參與推廣母乳餵哺的組織代表。委員會就加強維護、推廣及支持母乳餵哺有關的策略及行動計劃提供具體建議,目標是提高母乳餵哺的持續性,並令母乳餵哺成為社會大眾接受的育嬰模式。委員會已經訂下三年工作計劃,包括加強母乳餵哺的宣傳及教育,鼓勵實施母乳餵哺友善工作間的政策,以及推廣母乳餵哺友善的場所。政府會與社會相關人士及界別合作,分階段落實上述的工作計劃。我現就問題各項回覆如下。

(一)、(二)、(四)及(五)政府一直積極推動各政府部門及公共場所設置育嬰設施。政府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制定《育嬰間設置指引》,以推動各政府部門設置育嬰間。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設於政府物業內的育嬰間共有255間(請參考附表一及附表二)。當中包括不同類別的政府物業,例如醫院、母嬰健康院、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文康設施、民政事務總署的社區設施及房屋署新建的屋邨商場等。最新資料上載於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網頁,並不時更新。

  政府亦於二零零九年二月發出有關《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設施》的作業備考,以推動及輔導私人商業樓宇設置育嬰間。政府現時並沒有收集私人商業樓宇育嬰間的資料。政府會繼續與不同界別和組織合作,從多方面推廣和支持母乳餵哺的措施,現時無計劃立法及規管公共場所需設有育嬰間。

(三)醫管局會視乎各醫院的空間和設施,因應病人和員工的需要在有關公立醫院設立24小時開放的育嬰間。附表三列出設有24小時開放育嬰間的公立醫院以及相關的育嬰間數目。

(六)《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設施》是勸諭性的作業備考,供業界自願遵從。屋宇署沒有就商業樓宇內提供育嬰間的情況進行巡查或備存相關統計數字。然而,衞生署透過不同渠道鼓勵公共場所為媽媽提供適當的哺乳空間,包括符合屋宇署有關作業備考的育嬰間設施。

(七)勞工及福利局表示,根據現行《僱傭條例》,懷孕僱員只須在產假開始前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便可享有連續十星期的產假。如果僱員在分娩前後出現健康問題,僱主須額外給予她最多四星期的休假。若僱員與僱主在協議下放取其他額外假期,其僱傭合約的連續性亦不會受到影響。此外,若得到僱主的同意,僱員可選擇於預產期前兩星期而非四星期開始放產假,並於產後放取餘下的產假。這個放取產假的彈性安排讓僱員可以按其需要作出合適安排。
  
  政府認為《僱傭條例》有關生育保障的條文已在不同方面,包括產假的期間及產假的放取,為懷孕僱員提供保障,亦在僱主及僱員的利益之間取得平衡。

(八)正如上文所述,委員會已經訂下三年工作計劃,包括加強母乳餵哺的宣傳及教育,鼓勵實施母乳餵哺友善工作間的政策,以及推廣母乳餵哺友善的場所。衞生署已逐步落實工作計劃的各項措施,並會適時向委員會報告有關進度。下文臚列了部分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有關推廣母乳餵哺的工作。

  要締造一個歡迎媽媽餵哺母乳的環境,有賴各界的支持。因此,在社區的公共場所推廣「母乳餵哺友善場所」是委員會其中一項加強社區支持母乳餵哺的建議。衞生署於二零一五年五月製備了一份《實施「母乳餵哺友善場所」指引》,供有興趣推行母乳餵哺友善環境的公共場所參考。此外,政府一直通過不同渠道,加強母乳餵哺的宣傳,包括製作及播放有關的電視及電台宣傳短片/聲帶、透過報章及家長雜誌傳播信息、張貼宣傳海報及接受傳媒訪問等。

  此外,食物及衞生局在二零一五年與衞生署及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合作,推行一項名為「母乳育嬰齊和應」的推廣計劃,目的是鼓勵私營機構在工作間實施支援母乳餵哺的友善政策,以及鼓勵各大小公共場所實施方便餵哺母乳的措施。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向超過450間非政府機構及私營企業發信,推廣及鼓勵他們實施有關政策,隨後衞生署與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合作,於二零一五年七月期間為非政府機構及私營企業舉行了兩場有關「母乳餵哺友善工作間政策」簡介會,有來自125間機構及企業的代表參與簡介會。我們知悉在不同行業的企業,如運輸、零售、教育、銀行、酒店及公用事業等已落實推行「母乳餵哺友善工作間政策」。我們期待它們能起示範作用,鼓勵業內更多企業實施支援母乳餵哺的友善政策。

  另外,衞生署亦與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合作,向飲食業介紹和推廣有關「母乳餵哺友善場所」的措施。到目前為止,衞生署已為飲食業界及從業員舉行了五場簡介會,亦有派員到參加的食肆協助員工培訓。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共有四間飲食集團(當中包括64間食肆,來自12個連鎖式經營的餐廳)已經落實推行「母乳餵哺友善場所」的措施。政府會繼續從多方面推廣和支持母乳餵哺的措施。

  食物及衞生局及衞生署就推廣母乳餵哺的開支屬有關服務單位整體撥款的一部分,因此未能分別列出。然而,政府在二零一六/一七年度為衞生署轄下的家庭健康服務預留一筆500萬元的撥款,供衞生署轄下的家庭健康服務推行委員會就推廣和鼓勵母乳餵哺所訂定的三年工作計劃。此外,政府亦在二零一六/一七年度預留一筆150萬元的撥款,供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轄下其中三間母嬰健康院以先導形式推行愛嬰計劃。



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5分

立法會三題附表一
立法會三題附表二
立法會三題附表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