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八題:黃大仙區公營醫療服務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消防處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訂定的安排,全港被劃分為二十個醫院屬區,而消防處轄下救護車會把傷病者送往其身處的醫院屬區內的指定醫院或診所,但情況危殆的傷病者會被送往最就近醫院。另一方面,有黃大仙區居民向本人投訴,由於區內沒有急症醫院,而區內聖母醫院的門診服務只提供至晚上十時,於該醫院定期覆診的長期病患者於深宵時分有需要求診時,唯有召喚救護車前往區外的伊利沙伯醫院或其他急症醫院求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由救護車送院的傷病者當中,途中不治的人數及百分比,並按傷病者登車地點所屬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有否評估送院途中不治的個案當中,因未被及時送抵急症室而失救死亡的個案所佔百分比(以表列出);
(二)是否知悉,第(一)項由救護車送院的傷病者當中,(i)在送抵急症室後被界定為危殆、危急、緊急、次緊急及非緊急類別的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以及(ii)定期到聖母醫院覆診的人數(以表列出);
(三)過去三年,每年(i)在黃大仙區登上救護車的傷病者總數,以及(ii)他們當中被送往基督教聯合醫院、伊利沙伯醫院、廣華醫院及其他醫院的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以表列出);
(四)(i)由消防處接到關於第(三)項的傷病者的緊急召喚至救護車抵達現場,以及(ii)由該等傷病者在現場登上救護車至他們被送抵急症室的平均所需時間分別為何;
(五)鑑於本人得悉聖母醫院在未被納入醫管局架構前有提供二十四小時門診服務,有黃大仙區居民建議聖母醫院恢復此項服務,當局有否評估實施此項建議所需的額外資源,以及會否考慮此建議,以便該區的長期病患者在深宵時份有需要時可到該醫院求診;若否,原因為何;及
(六)聖母醫院重建後將會提供的服務與現有服務如何比較;政府預計何時會向本會提交該院的重建項目撥款申請?
答覆:
主席:
就胡志偉議員有關救護車送院安排的各項質詢,我回覆如下:
(一)消防處負責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緊急救護服務。如救護人員在事故現場發現傷病者已明顯死亡,會交由現場的警務人員處理。除上述明顯死亡情況外,救護人員會把傷病者送往醫院治理。在送院途中,救護人員會為傷病者進行急救,一般不會為傷病者生還與否作出評估,因此處方沒有在救護車送院途中不治的人數資料。
(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沒有備存經救護車送院的人士在急症室的分流類別的資料,亦沒有記錄當中需定期到聖母醫院覆診的人數資料。
附件一列出過去三年醫管局轄下各醫院急症室按分流類別劃分的求診人次。
(三)附件二列出過去三年消防處接獲黃大仙區緊急救護服務召喚的送院統計資料。
(四)附件三列出過去三年黃大仙區緊急救護服務召喚的救護車平均抵達時間。消防處沒有就有關抵達時間按醫院作分類統計。
(五)聖母醫院多年前曾由駐院醫生提供正常門診服務時間以外的應診服務。在二零零二年,由於聖母醫院考慮到駐院醫生未能兼顧夜間應診服務,因此已於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停止提供這項服務。
由於普通科門診診所並非為提供緊急服務而設,出現嚴重及急性徵狀之病人應到急症室求診,從而讓醫院在適當的人手、設施及配套下,能為病人提供適切的治療和全面的支援。開設二十四小時門診服務會對醫護人手構成進一步壓力。考慮到普通科門診資源的運用需符合成本效益,醫管局現階段沒有計劃開設二十四小時門診服務。
(六)醫管局重視黃大仙區居民對醫療服務的需要,為改善黃大仙區內的醫療服務,醫管局已經訂定了長遠的規劃藍圖。因應黃大仙區人口老化的情況,醫管局會以於啟德發展區新建的急症全科醫院,以及原有的聖母醫院、佛教醫院和黃大仙醫院組成一個網絡,為區內居民提供全面的醫療服務。
醫管局已檢視及評估聖母醫院的長遠發展方向,確定其定位為一所非緊急和提供日間醫療服務為主的醫院,有需要透過重建計劃強化日間醫療服務設施,以滿足區內居民的需要。醫管局正擬備聖母醫院重建計劃的詳細內容,以期盡快加強為居民提供的服務。
聖母醫院重建計劃的初步建議包括重建醫院東翼和北翼成為一座新大樓,以及翻新醫院的門診大樓,以改善因日久使用而殘舊的醫院設施,並加強現有的服務。重建後的聖母醫院將設有共252張住院及日間病床,日間手術中心將附設四間符合現時標準的手術室,門診診症室數目亦由原來的33間增至55間。醫院將會提供住院和日間醫療服務,涵蓋主要專科治療。此外,醫院亦繼續提供診斷和輔助服務,如放射診斷、電腦斷層掃描、超聲波掃描、心臟診斷及護理中心、內窺鏡檢查、物理治療和職業治療等服務。
醫管局目前正籌備重建聖母醫院的前期準備工作,包括土地勘測、岩土評估、交通影響評估等,以落實細節安排。待相關規劃工作完成後,我們會按既定程序適時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以期盡快展開重建聖母醫院的工程。
完
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