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題:街市設施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恒鑌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上月,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領展)旗下長發邨街市的檔戶發起罷市七天行動,要求領展擱置把該街市的經營權外判予整體承租商的計劃。罷市行動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不便,但檔戶對此感到無奈。關於公眾街市的設置和管理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食物環境衞生署、領展及其他機構轄下的公眾街市數目分別為何;
(二)會否在新發展區或人口稠密的地區興建公眾街市,以提供場地供小商戶經營及滿足市民的購物需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近年領展陸續把旗下街市的經營權外判予整體承租商,而部分承租商把其經營的街市的若干檔位交由關聯公司經營,因而引起其他檔戶不滿,政府會否調停該等糾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處理與公眾街市有關的事宜,包括檔戶的營商環境、市民的購物需要等;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領展)作為私營機構,就其物業享有一般私人業主的權利,同時亦與一般私人業主一樣,受到相關法例、地契條文及其他合約條款所規範。只要符合法例、地契條文的規定、和與其他公司、機構或個人所簽訂的合約條款的規定,政府不能亦不會干預領展的日常運作和商業決定(包括外判管理權)。
就問題的四個部分,經諮詢運輸及房屋局後,我現就有關問題回覆如下:
(一)目前,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共管理101個公眾街市,包括76個主要提供新鮮糧食和其他乾、濕貨品的公眾街市和25個獨立的熟食市場。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共有21個街市。至於領展轄下街市,自領匯(即領展前身)於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市後,它已是一間私營機構,政府並無持有領展的任何基金單位。領展的經營方針和日常運作,完全獨立於政府,政府沒有備存領展街市的資料。根據領展網頁的資料,領展轄下共有84個街市。
(二)我們的着眼點最重要是便利市民在鄰近其居所的地方可購買到他們所需的食品及日用品。現時,市民購買新鮮糧食的渠道十分多元化。除了公眾街市外,不少市民亦可到其他公營及私營機構營辦的街市、超級市場或各式各樣的零售店購買新鮮糧食。市民選擇從哪些渠道購買新鮮糧食亦隨着社會經濟、生活習慣、購買力等不同因素不斷演變。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有關公眾街市的規劃準則,是考慮了相關因素,如地區人口(包括人口組合)、社區需要、附近公營及私營街市設施、新鮮糧食零售店的數目,以及區內市民對於保留小販區的意願等。這較單以人口數目考慮是否興建公眾街市更為全面。在制定或檢討各規劃圖則時,規劃署會諮詢有關政策局及部門,以確定是否有需要預留土地作公眾街市用途。
興建公眾街市需要佔用政府土地及公共財務承擔。因此,在決定是否興建公眾街市時,我們要充分考慮需求和成本效益,以確保公共資源得以善用。事實上,面對激烈的競爭及不時轉變的社區情況,一些公眾街市出現了空置率偏高及人流不足的情況。審計署在以往發表的報告書亦曾指出,鑑於興建公眾街市的成本高昂,因此須嚴守有關原則。
我們會根據以上的規劃準則及有關地區的實際情況考慮是否在個別地區設立新公眾街市,並充分聆聽持份者的意見,審慎考慮各項相關因素,以確保公共資源得以善用。
(三)政府過去已多次在立法會不同會議(包括最近在二○一五年十二月七日的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指出,領展作為私營機構,就其物業享有一般私人業主的權利,同時亦與一般私人業主一樣,受到相關法例、地契條文及其他合約條款所規範。只要符合法例、地契條文的規定、和與其他公司、機構或個人所簽訂的合約條款的規定,政府不能亦不會干預領展的日常運作和商業決定(包括外判管理權)。至於領展外判商經營街市檔位,屬其商業行為,政府不會干涉。
(四)相關政策局及部門負責處理與公眾街市有關的事宜。當局會在有需要時與其他相關政策局及部門聯繫及討論。
完
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