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五題:向有聽力問題長者提供的醫療服務

< 返回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麟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世界衞生組織去年發表的報告,約有三分之一的長者(即六十五歲或以上人士)有殘疾性聽力損失。據報,有商人洞悉長者人口不斷上升所帶來的龐大商機,開辦聽力中心向長者提供聽力測試及出售助聽器。由於欠缺監管,部分聽力中心以海鮮價出售助聽器,而且沒有聘用聽力學家或聽力學技術員,而為長者進行聽力測試、撰寫聽力測試報告及驗配助聽器的工作只由銷售人員負責,以致有長者購買了不合適但昂貴的助聽器,聽力不增反減。就比,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本港現時有殘疾性聽力損失的長者人數;如有,相關的數目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進行有關統計;現時有否針對該類長者的支援政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是否知悉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普通科門診診所會否為求診長者安排聽力測試、聽力治療及驗配助聽器;如會安排該等服務,具體程序及該三項服務現時的平均輪候時間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是否知悉現時(i)聽力學家及聽力學技術員與人口的比例,以及(ii)醫管局及衞生署僱用香港這兩類人員的數目分別為何;有否評估現時該兩類人員的數目是否足夠;如有評估而結果為否,有否具體政策及措施解決該問題;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有不少長者欠缺經濟能力購買售價高達數千至數萬元的助聽器,當局有否計劃向長者提供資助,以及會否把聽力測試費用及助聽器費用納入(不設上限)長者醫療券計劃的適用範圍,以提升他們的生活安全及質素;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國麟議員有關向有聽力問題長者提供醫療服務的質詢,我答覆如下:

(一)和(二)根據政府統計處於二零一三年進行有關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的調查,六十五歲或以上的「聽覺有困難人士」約有117 600人。「聽覺有困難人士」的定義,包括在進行調查時認為自己有長期性聽覺困難,或正在使用一些特別聽覺輔助儀器或復康工具的人士。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普通科門診照顧的病人主要分為兩大類,分別是病情穩定的長期病患者(例如糖尿病、高血壓病人等),以及症狀相對較輕的偶發性疾病患者(例如患感冒、傷風、腸胃炎等的病人)。假如病人聽覺有困難,普通科門診醫生會按病人臨床情況及需要,轉介至耳鼻喉專科跟進。

  醫管局耳鼻喉專科會為聽力有困難的人士提供適當的評估和治療。醫管局在二零一五年總共為大約8 000住院及80 000門診人次提供聽力服務。醫管局沒有備存有關聽力測試和聽力治療服務輪候時間的統計數字,而助聽器驗配服務的輪候時間中位數為九個星期。

(三)醫管局現時共有29名聽力學家及聽力學技術員,因應耳鼻喉科醫生的診斷和病人的需要,適時提供聽力測試和治療服務。而衞生署現時共聘有四名聽力學家,於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及學生健康服務提供聽力學相關服務。醫管局和衞生署會因應服務的需要,不時檢討人手需求。

  政府在二零零九年進行了有關醫療護理人員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根據該調查,回覆的機構共聘有62名聽力學家及50名聽力學技術員。由於統計調查所得數字未必能代表全港聽力學家及聽力學技術員總數,因此現時沒有計算聽力學家及聽力學技術員與人口的比例。

(四)在長者醫療券計劃(醫療券計劃)下,合資格的長者可以使用醫療券,以支付由已登記參加醫療券計劃的醫護人員提供的醫療服務費用,包括由已登記的醫生提供的聽力檢查服務,但醫療券不可用於純粹購買用品,如藥物和醫療器材等。由於聽力學家及聽力學技術員現時無須註冊,醫療券並不適用於他們所提供的服務。

  醫管局透過撒瑪利亞基金(基金)安全網,為符合特定臨床準則及通過經濟審查的有需要病人提供經濟援助,以應付一些治療過程中有需要,但不屬公立醫院和診所標準收費提供的「自資購買醫療項目」或新科技的費用。基金資助項目亦包括助聽器,以及更換人工耳蝸外置語言處理器及配件,有需要的病人如符合特定臨床規定,會被轉介尋求基金的經濟援助。



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2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