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急切質詢一題:寨卡病毒
以下為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提出的急切質詢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答覆:
問題:
巴西自去年五月錄得首宗寨卡病毒感染個案以來,至今已有數千宗病例。根據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的資料,寨卡疫症正迅速擴散,現已有超過二十個中南美洲國家錄得感染個案。世衞預期該疫症有爆炸性蔓延的趨勢。世衞指出,寨卡病毒與初生嬰兒罹患「小頭症」及與「吉.巴氏綜合症」(一種感染性多發性神經炎)可能有關。據悉,寨卡病毒主要透過埃及伊蚊傳播。有專家指出,香港常見的白紋伊蚊亦有可能傳播該病毒,因此公眾十分關注寨卡疫症會在香港爆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採取了哪些即時措施,向公眾(特別是孕婦及外遊人士)和旅遊業界,提供關於寨卡病毒的資訊和健康建議;會否考慮立即向疫情嚴重的國家和地區發出外遊警示,並確保食物及衞生局和保安局會就此事密切溝通,以免再發生去年六月就南韓的中東呼吸綜合症疫情發出不同信息的混亂情況;
(二)鑑於寨卡疫症在全球各地正急速蔓延,當局有否掌握最新疫情,以及目前有否評估本港爆發寨卡疫症的風險;如有,評估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有否立即制訂應付寨卡疫症一旦在本港爆發的應變措施,包括滅蚊、關口防疫、於門診診所及急症室篩查感染個案、制訂臨床及用藥指引等;若有,詳情為何;若否,當局如何確保疫症一旦在港爆發可以受到控制?
答覆:
主席:
寨卡病毒感染是由寨卡病毒引起,主要經由蚊子傳播。寨卡病毒感染於非洲和亞洲部分地區流行,並於二零零七年在南太平洋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雅浦島出現爆發後首次發現。自二零一四年起,美洲發現寨卡病毒感染在本土流行,巴西亦於二零一五年年中起開始爆發寨卡病毒感染。
寨卡病毒主要經伊蚊的叮咬傳染人類,潛伏期目前並不清楚,但很可能由數天至一星期。感染寨卡病毒的患者會出現持續數天的病徵,包括輕微發燒、紅疹、肌肉疼痛、關節痛、頭痛、眼窩後疼痛和結膜炎。現時並沒有治療該疾病的專門藥物,患者會獲處方治療徵狀的藥物,以紓緩不適。現時,約有七至八成患者感染後沒有出現病徵,而大部分患者亦可完全痊癒。
在過去,寨卡病毒感染者病發比較輕微,所以沒有引起太大關注。但由於現時寨卡病毒於美洲日益擴散流行,而且該疾病亦被認為與嬰兒小頭症有強烈關係,因此受到國際社會的密切注視。
世界衞生組織(世衞)已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召開緊急會議,宣布將近期寨卡病毒感染與初生嬰兒出現小頭畸形及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個案的關係,列為全球公共衞生緊急事件,並建議一系列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我就問題的三部分,現作出回覆:
(一)衞生署的旅遊健康建議,主要是就提供各地的疫症情報、預防疾病媒介的健康建議,以及防疫注射意見。因此,衞生署的旅遊健康建議是根據不同疾病於受影響地區的傳播風險以及輸入香港的風險而定,其中考慮的因素包括疾病於受影響地區的流行和傳播情況,以及香港與受影響地區在經濟及旅遊方面的接觸是否頻繁等。於制訂旅遊健康建議時,衞生署亦會參考世衞和其他海外衞生當局的建議。
此外,特區政府設有外遊警示制度,目的是協助香港居民更容易了解在前往較多港人到訪的海外地點時可能面對的人身安全風險。若有公共衞生的理由,保安局可因應食物及衞生局的建議,透過外遊警示制度發放信息,協助巿民及旅遊業界較清楚掌握可能面對的健康風險,並作出相應安排。食物及衞生局與保安局一直保持密切溝通。
衞生署自一月十八日起,一直提醒外遊人士注意寨卡病毒感染的風險。
世衞緊急小組於二月一日的緊急會議後建議不應該對出現寨卡病毒感染傳播的國家和地區作出旅遊或貿易限制。儘管如此,鑑於寨卡病毒感染在全球急速擴散的情況,衞生署已發出相關的旅遊建議,呼籲懷孕婦女和計劃懷孕的女士如非必要,應考慮延後到訪過去或現正有證據顯示寨卡病毒持續傳播的地區。若懷孕婦女及計劃懷孕的女士必須前往這些地區,出發前應徵詢醫生的意見。旅途中應採取適當避孕措施,亦應時刻採取防蚊措施。旅程後14天?須繼續使用驅蚊劑,男性旅遊人士如其女伴有機會懷孕或已懷孕,應採用安全套,如出現病徵,則應求醫並向醫生講解外遊紀錄。有關外遊建議信息已上載於衞生防護中心網頁和衞生署旅遊健康服務網頁首頁,以及保安局的外遊警示網頁。
另外,衞生署亦已與旅遊業界和其他持份者緊密聯繫,特別是營辦旅行團到當地的旅行社,以及接待團友到受影響地區的領隊及導遊,定期更新疾病資訊和健康建議。衞生署會繼續密切監察鄰近和海外地區的最新發展。
(二)寨卡病毒主要經伊蚊透過叮咬傳播至人類,埃及伊蚊則被視為寨卡病毒傳播至人類的最主要病媒。儘管香港現時沒有發現埃及伊蚊,其他種類的伊蚊,例如白紋伊蚊亦被視為可能的病媒。由於白紋伊蚊於本地常見,故此香港存在出現外地傳入個案的二度傳播風險。再者,國際間旅遊頻繁,亦會增加寨卡病毒個案傳入本港的風險。
(三)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食物及衞生局與衞生署、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舉行跨部門會議,討論本地應對寨卡病毒感染的最新風險評估和防控措施。首先,為加強本港監測寨卡病毒感染的能力,政府將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在憲報上刊登《2016年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把寨卡病毒感染納入為《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之下的法定須呈報疾病,同日即時生效。任何確診個案均須呈報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作調查和跟進。衞生防護中心已向醫生和醫院發信,通知他們有關的法例修訂。政府當局更會採取以下多項預防措施,以嚴防寨卡病毒的傳入。
口岸防疫工作方面:為預防寨卡病毒傳入香港,港口衞生處已於香港各出入境口岸實施一系列措施,詳情如下:
(i)港口衞生處會定期巡查各口岸,以確保口岸有良好的環境衞生,以及有完善的防治蚊患措施。港口衞生督察亦會加強對口岸清潔和害蟲控制承辦商的訓練,確保病媒控制措施到位。
(ii)邊境管制站會加強健康宣傳,透過派發單張及展示海報,提醒旅客預防寨卡病毒的措施。
(iii)此外,所有口岸會繼續為入境旅客進行體溫監測,懷疑個案會被轉介至醫療機構跟進。衞生署並會鼓勵由受寨卡病毒影響的國家及地區抵港的旅客及香港市民,於回港後十四天內均使用驅蚊劑,減低傳播的風險。這點是最重要的,我在這裏再重申一次,希望全港市民,如果曾經到訪這些地方,在返港後14天使用驅蚊劑,如果自己萬一被感染,可減低將病毒再傳播給香港伊蚊的風險。
有關門診診所及急症室情況,醫管局會積極配合衞生署所發出的通報指引,通知前線員工寨卡病毒感染成為法定須呈報傳染病的有關安排,並更新電子系統以便醫生通報個案。從受影響地區返港後兩星期內出現相關臨床病徵的病人會被安排寨卡病毒檢測,同時亦會就登革熱及基孔肯雅熱進行檢測。醫管局會與衞生防護中心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保持緊密聯繫,把樣本送交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就寨卡病毒進行檢測,以盡早確認懷疑個案。相關資訊亦已發送至急症室、門診診所等部門。
儘管現時並沒有藥物或疫苗針對寨卡病毒,醫管局會密切留意衞生防護中心及世衞的相關指引,採取相應行動。
至於滅蚊工作方面,因應過去兩年發現數宗本地登革熱個案,食環署已加強其滅蚊工作,特別是在冬季期間的滅蚊工作。自二零一五年十月起,食環署把本港設有白紋伊蚊誘蚊產卵器的監察地點由44個增至52個,並且由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起,在所有港口地區進行更頻密的白紋伊蚊監察工作,由每月一次增加至每月兩次,而機場則仍維持每周一次。由於白紋伊蚊可傳播登革熱及寨卡病毒,有關工作可加強登革熱及寨卡病毒病媒的監察。今年,食環署會積極加強控蚊及滅蚊工作,包括:
(i)增加冬季期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的外判防治蟲鼠流動隊數目,即維持二零一五年夏季期間的266隊。
(ii)在今年一月十五日展開的歲晚清潔大行動中加強控蚊工作。
(iii)在二零一六年分三期進行全港滅蚊運動(註)。第一期滅蚊運動會在二月十五日至三月十八日進行。為保持滅蚊運動的成效,署方將在緊接每期滅蚊運動之後,在全港推行主題性行動,在重要地點加強控蚊措施。
(iv)特別針對工程地盤容易滋生蚊蟲,食環署會繼續與相關部門,例如土木工程拓展署的聯繫,定時向工務部門及其承建商等有關各方講述防治蚊患的重要性,並按需要加強在某些工程地盤範圍?的滅蚊工作。
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海外的最新發展,並和世衞、內地和鄰近地方衞生當局保持溝通,在有需要時更新本港的應對策略和健康監測。
註:滅蚊運動旨在提高市民對蚊傳疾病潛在危險的警覺性,並鼓勵社區和各政府部門齊心合力,積極參與控蚊工作。
完
2016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