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谈《香港配方奶及相关产品和婴幼儿食品的销售及品质守则》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七月十五日)于卫生防护中心大堂与新闻界的谈话内容: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同数个本港母乳哺育团体的代表,今日与我举行会议,主要跟进卫生署推行《香港配方奶及相关产品和婴幼儿食品的销售及品质守则》(《香港守则》)的工作。《香港守则》旨在规范一些配方奶粉及婴幼儿食品在香港的宣传安排。《香港守则》的公众谘询其实已完成了一年多,因此这些组织向我跟进,为何这么久仍未正式推出《香港守则》。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世卫),以母乳哺育小朋友是最好的,世卫亦提出希望能保护小朋友,最少至两岁仍可以母乳哺育。当然,这对六个月以下的婴儿更为紧要,因为六个月以下的婴儿以母乳为主要粮食,只是一些由于医学或其他合理原因而不能进行母乳哺育的婴儿,才应使用配方奶粉喂哺。超过了六个月的小朋友,由于已可食用其他食物,因此亦不应该需要食用配方奶粉。另一方面,其实大家也知道配方奶粉的供应至今仍是一个问题,我在处理配方奶粉供应时,举行第一次记者招待会时也曾提到,母乳哺育才是最好及最正确的。今天前来的小朋友,全部也是接受母乳哺育,大家亦能留意到他们不会特别肥胖,全部也十分活泼健康,十分精灵。可能因为这个原因,部分家长或家人受到一些广告薰陶后,觉得接受母乳哺育的小朋友似乎不够肥胖,会略为瘦削,因此以为一定要食用配方奶粉,其实这是错的。今天大家看到的小朋友,全部也很健康。
有关为何《香港守则》经过了一段时间仍未正式推出,因为我们在谘询期间收集到的意见,虽然大部分也表示支持,但其中一点最具争议性,就是《香港守则》建议适用于36个月或以下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应进行任何宣传推广,包括广告。这点引起了业界,即奶粉生产商方面的严重反应,另外有部分专业人士,当然是小部分的人士,亦持有不同意见。因此,面对出现不同意见,而且也颇两极化的情况,我们花了较长时间整理这些谘询意见。最近我们亦进行了另一些工作,就是在今年四月成立了“促进母乳喂哺委员会”,由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陈肇始教授担任主席,进行一些非常重要的工作,包括宣传教育的工作,尤其是宣传母乳哺育的好处,以及过分依赖配方奶粉,对小朋友发育成长健康的害处。委员会亦检视在公营或私营系统中,支持母乳哺育的设施及政策,因为在很多环境,例如商场,甚至一些机构,也没有设施协助妇女进行母乳哺育,这方面的工作由陈肇始教授在委员会中推动,并一直进行。另一方面,食物及卫生局食物科的同事亦刚刚推出法例修订,就婴幼儿配方奶粉及婴幼儿食品的营养标签及成分方面订立要求。有关的法例修订已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中开始审议,在审议过程中,亦有立法会议员提出,我们在进行立法修订,要求或规管婴幼儿食品及配方奶粉的营养成分及标签的同时,亦应该规管这些食品或配方奶粉的健康声称。一直以来,有关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健康声称,即该配方奶粉包含什么成分,可对成长中的小朋友有什么好处等,很多声称也没有实质的科学证据,其实也引起很大的意见。在发生这么多事宜的同时,我们在本月二十一日将向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交代《香港守则》的谘询结果。不过,我估计仍需再听取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委员的意见,然后再检视因应正进行有关配方奶粉的营养标签等的立法建议,《香港守则》是否有需要作出适应。因此,我们暂时未能订下一个日期推出《香港守则》,不过我会在未来的数月,尽快基于各方面收集到的意见,以及我们在推动婴幼儿配方奶粉及食品营养标签法例的工作,作出考虑。
记者:其实有关36个月的争议,政府的立场为何?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暂时来说,我需因应在公众谘询期间收集的不同意见,再加上我们在推动婴幼儿配方奶粉及食品的营养标签和营养成分组合方面的发展,以至《香港守则》是否需要作出适应,这些因素也会一并考虑。
记者:(有关《香港守则》的最后定案)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暂时未能告诉大家最后的决定为何。不过我希望在未来数月进行更多谘询,直接与业界沟通,亦会与专业界别及立法会议员,进行更多沟通,其后我会综合所有资料,希望能尽快作出一个决定。
记者:(有关专业人士提出的意见)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不希望代表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士解释其立场,因为基本上我们不同意他们的意见,不过我们需要面对及处理这些意见,以及一些不同的反建议。
记者:其实今日与会团体提出的诉求,政府是否倾向同意?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直接来说,我完全同意今日出席会议的推动母乳哺育组织的一些诉求,以及她们提出的论据。不过我们确实需要处理不同的问题,包括最大的问题是,我们亦需要听取不同业界的意见,处理他们的担心。同时亦需检视在引进针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及食品的营养成分和标签的法例后,《香港守则》是否有需要作出适应的部分。
(请同时参考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