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演辭

立法會: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就何俊賢議員提出「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的報告」的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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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何俊賢議員提出「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的報告」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詳細聆聽了各位議員的發言後,我想做三件事。第一,重申我們在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的報告提出八項原則中的其中兩項是需要討論。第二,我會藉此機會回應數項我在早前發言中未有觸及的一些提議,最後作一個簡單的總結。

  主席,我留意到大部分議員基本上也同意我們提出,需要在小販發展和管理之間取得一個適當的平衡,我感到高興。另外,當然有部分議員在發言中認為或擔心我們經常提出衞生或安全等問題,作為一個我們不發展或用作防止推動小販政策的藉口。就這方面,我有需要重申,就發展小販,我們已基本上改變了早前讓大家覺得主要方向是取締小販,或我們的工作只是集中在管理小販。我們現時說得很清楚,我們會發展小販政策,不過發展和管理間的平衡,尤其是確保市民健康、環境衞生,以及公眾安全這些原則仍然需要堅持。在管理小販方面,有議員懷疑或擔心我們在採取一些管理行動時,會否源於某方面的政治壓力,我想再重申,這是不會的。我們的原則基本上也是剛才說的三項,即是市民健康、環境衞生和公眾安全。

  有議員提出在小販管理方面一些較細致的問題,例如我們是否只強調要檢控,每次也要把小販告上法庭,因而令我們的效率非常低。我可以告訴大家,在二零一四年的26 000多宗檢控無牌小販個案中,其實有15 000多宗,即約百分之六十,是以票控的形式進行。

  至於我們提出的另一個原則,是以地區為本,由下而上的原則。雖然大部分議員也支持,但有小部分議員擔心我們提出這原則,是想把責任推卸到區議會,因而令門檻非常高,任何想發展地區市集也變成非常困難,甚至不可能。我相信需要在此再強調,在任何情況下,尤其是基於我剛才說的三個原則,我們不可能忽視營運這些墟市的當區或附近居民的關注和需要。因此,我們的確有需要,而且我亦留意到大部分議員也同意,這是應該由社區主導,由下而上,最好在區議會的層次經過討論。但當說到在實際上推行時,亦有議員提出,就政府而言,由於不同部門就這些建議也可能需要作出審批,會否需要一個跨局、跨部門的機制。我覺得實際上我們可以彈性地做這件事。若是在地區醞釀,墟市的運作模式獲得認同,而且區議會大致上也覺得可以處理當區居民的關注,而剩下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不同政府部門間的協調或審批,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可以由食物及衞生局召開跨部門會議,加快處理這些問題。

  有議員亦提出現時很多小販營運空間的面積有限。這是我承認的,在歷史上,我們的確無論在小販或街市,也面對個別小販有可能認為相對於他們的商業運作模式,攤檔面積不是很足夠。當然,我們是否有空間整體地調升每個攤檔的面積,我想這是很困難的,因為整體來說,我們要找到很多地方才可這樣做。若當地的條件許可,我相信我們部門亦會彈性處理這些面積的問題。

  有數個問題特別由黃國興議員提出,我特別說是因為這反映了販商聯會提出的意見,我在此再說一次。第一個問題是有關小販助手,這亦是多位議員提過的問題。我們已在主體發言中說了,當我們完成改善街道上固定小販區的工作後,會統計有多少個騰空檔位,然後會重新發牌。在重新發牌的過程中,我們會考慮可以如何優先或怎樣處理這些助手,他們需要申請發牌的情況。

  有議員亦提出一個問題,就是「朝行晚拆」的情況可否繼續維持。對此我覺得這只是一個原則,我們不會一刀切,不容許以這方法運作,在當區的條件來說,最重要的是安全原則。

  有關離街熟食中心和活化市集的建議,我剛才在主體發言中已經作出回應。在此,我會利用餘下的時間作出總結。政府會制訂一個可取得最佳平衡的小販政策,一方面讓持牌小販活動可以發展,另一方面除了可確保食物安全、環境衞生和公眾安全外,也可顧及其他合理的關注,例如,當區市民的意見。未來,我們會繼續根據以上提出的八大原則推行小販政策。

  我們希望重申,政府的取態並不是要取締小販,我們作出規管的前提是要履行政府需要肩負環境衞生及食物安全的責任。我們明白有時經營小販擺賣的人士可能是一些低收入人士,不過,我們應該重申,在發展和承認這的確是基層市民其中一種謀生方法,但都不應該全盤將小販擺賣定位為扶貧政策的一部分。

  正因為小販擺賣是一種經濟活動,我們亦希望能夠鼓勵多樣性。我們多次指出,對地區主導、由下而上的本土市集建議是持正面開放的態度。但同時,小販亦需要有自己的責任找出可持續的經營方法,在提出市集建議時應該要考慮到建議能符合當區的需要、可行性及相關持份者的意見和受影響程度等等。若果建議得到社區普遍認同,我們樂意協助,正如我剛才所說,甚至在有些情況下,我們可以就一些計劃召開跨部門會議。

  剛才有議員提到,最近有很多地區組織提出很多市集的建議,而我們沒有反應。我需要在這裡指出,除了較早前由多位議員指出在深水埗區一些成功的先導計劃外,實際上,我們在最近,即十一月六日後陸續收到剛才議員提出的四個建議。希望大家明白,在這段時間提出的建議,我們當然會初步了解這些計劃的可行性,但現正處於區議會選舉時間,所以要待下一屆區議會任期正式開始,才可以將這些建議提交區議會討論。

  根據剛才提及的大方向,我們會如在委員會會上所說推行五項建議:第一,我們會在小販資助計劃完結後檢討簽發新的固定攤位小販牌照的需要,在檢討中會考慮個別小販區的情況,包括消防安全、環境衞生情況、營商環境、相關部門意見等等,以及相關區議會的意見。其間,我們會處理向具懷舊本土文化特色的無牌街頭工匠的發牌事宜。第二,我們會透過小販資助計劃及因應審計署的建議繼續改善現有小販區的營運環境。第三,如獲有關區議會支持,我們準備以試驗形式簽發新的大牌檔牌照。我們會根據試驗個案檢討有關的發牌條件和民情,包括相關區議會的意見。第四,我們會繼續考慮將現有出租率偏低的公眾街市改建為離街熟食中心。最後,我們會按在地區主導的前提下設立露天小販市場和夜市;如計劃的倡議者物色到合適地方,並得到相關區議會的支持,以及在剛才提及的多項前提下,我們會積極協助他們與相關政府部門聯繫,包括召開跨部門會議。

  我再次在此感謝今日何俊賢議員提出的動議及各位議員的發言,令我們有機會再向大家,尤其是未有機會參與委員會的議員,解釋政府小販政策的方向。多謝主席。

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3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