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香煙產品健康忠告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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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七月十四日)公布,香煙產品健康忠告的新規定於本星期日(七月十六日)起生效。

衞生福利局發言人說:「根據新規定,香煙產品封包上須載有焦油量及尼古丁量說明。此外,健康忠告須以黑色印在白色背景上,載於香煙封包的項端,以對購買人士製造更大的視覺效果。」

有關香煙產品健康忠告新規定的詳細形式和方法,已載列於《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的附屬法例《吸煙(公眾衞生)(公告)令》第3條內。

該命令第4A條亦規定雪茄產品須載有更嚴格的健康忠告,包括其面積須佔出現該忠告的表面的面積最少百分之二十。

發言人解釋說:「有關健康忠告的條文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已經生效,但煙草製造商獲一年寬限期,以便能符合健康忠告的新規定。」

任何人違犯新條例,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

上述條例(香港法例第371章)的詳細內容可於互聯網上(網址為:

http://www.justice.gov.hk)瀏覽。

二○○○年七月十四日(星期五)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