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公布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成員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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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六月十九日)公布,委任兩名新成員加入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並再度委任七名成員,任期由二○○○年六月十九日起生效。有關任命將刊登在星期五(六月二十三日)的憲報。

兩名新成員是李蘊華和梁家傑,任期兩年。李蘊華為大律師,在處理個人傷亡案件有豐富經驗。梁家傑為資深大律師,亦是投訴警察獨立監察委員會委員。

七名再獲委任的成員為陳有裕、林健培、李簡靄霞、馬道立、王志強、王津和黃兆光。

馬道立和王津已為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服務多年,現再委任一年。其他五名成員獲再委任兩年。

政府發言人說:「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匯集了法律界和非法律界專業人士的廣泛經驗,我們有信心新獲委任的成員,聯同現任的委員,將有助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的成功運作。」

暴力傷亡賠償委員會和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負責執行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計劃旨在提供現金援助給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使用武器以致受傷的受害人(如受害人不幸死亡,則其遺屬獲得賠償)。這項計劃的申請人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歐文豪先生

成員:

歐陽崇勳先生

陳景生先生

陳偉道先生

陳有裕先生

張光宇醫生

朱丹娜女士

秦飛鵬先生

鍾偉雄先生

范上達醫生

孔令文先生

郭琳廣先生

黎守信醫生

林健培先生

李簡靄霞女士

李蘊華女士

梁家傑先生

廖長城先生

勞潔儀女士

羅維安先生

馬道立先生

徐福燊先生

徐珮文小姐

崔雪梅女士

王志強先生

王津先生

黃廣智先生

王柏源先生

黃兆光先生

葉永成先生

 

二○○○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