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舉行跨部門會議跟進首宗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附圖)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今日(八月二十六日)與衞生署、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舉行會議,跟進首宗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的最新進展,並評估相關風險。
會議上,各部門匯報了因應香港發現首宗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而進行的各項跟進工作,包括感染個案的最新情況、相關流行病學調查和控蚊滅蚊措施等。
陳肇始教授說:「政府在評估各項風險因素後,不排除會再有零星的外地傳入個案。我們會繼續提高警覺,加強防治蚊患,並密切監察本地及海外有關寨卡病毒感染的最新情況,適時調整相關防控措施。根據『寨卡病毒感染準備及應變計劃』,香港現時仍然維持在戒備應變級別,市民必須注重個人和環境衞生,做好防蚊滅蚊措施,避免被蚊叮咬。」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繼續調查本港首宗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該名38歲女病人的血液樣本,以及沒有出現病徵的外遊同行人士和家居接觸者的血液和尿液樣本,經衞生防護中心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化驗後,今日下午對寨卡病毒呈陰性反應。該名病人已經出院。
進一步流行病學調查顯示,病人在抵港至入院期間,曾到過將軍澳日出康城的住所、中環國際金融中心的工作地點、一私家醫院位於中環的診所,以及短暫逗留西貢窩美紅棉路及灣仔駱克道。
除昨晚(八月二十五日)通知食環署外,衞生防護中心已將個案通知有關地點的管理人,建議在有關處所加強所需防蚊滅蚊和環境衞生的工作,並提供相關健康資訊。
醫管局自八月八日起已加強服務,以配合衞生防護中心加強監察寨卡病毒感染個案。公立醫院及診所會根據指引,為有臨床徵狀及相關旅遊紀錄的求診人士,抽取樣本作寨卡病毒化驗。此外,各公立醫院亦加強防蚊及滅蚊工作,包括定期巡查,清理積水,及增加滅蚊次數。
醫管局會繼續與衞生防護中心及有關政府部門緊密合作,密切留意寨卡病毒的最新情況。
食環署今日已於該名病人的居所、工作地點及其回港後曾到過的地點半徑500米範圍內展開蚊患調查和滅蚊工作,亦已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學校及屋苑負責人在其管轄範圍內加強防控蚊患。食環署會繼續與各有關政府部門及持份者加強控蚊及宣傳防治蚊患的工作,以減低寨卡病毒在本港傳播的風險。
要預防寨卡病毒感染,除一般防蚊措施外,市民應注意以下特別須知:
甲、外遊須知
• 外遊人士特別是有免疫系統疾病或嚴重長期病患者,出發前往寨卡病毒持續傳播的地區(受影響地區)最少六星期前,應諮詢醫生,採取額外預防措施,免受叮咬;
• 從受影響地區到港後至少21日內,須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若感到不適,如發燒,應盡快求醫,並將行程細節告知醫生;
• 到受影響地區旅遊,應考慮避免進行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 從受影響地區返港後,應於至少兩個月內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如被確診感染寨卡病毒或出現相關病徵,則應於發病後至少六個月內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乙、對懷孕婦女和計劃懷孕女士的建議
• 懷孕婦女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如必須前往,出發前應徵詢醫生的意見。旅途中,應採取適當避孕措施和時刻採取防蚊措施。旅程後如出現病徵,應求診並告知醫生外遊紀錄;
• 計劃懷孕的女士從受影響地區返港後,如沒有出現相關病徵,應於至少兩個月內繼續採取避孕措施。若伴侶其中一方出現相關病徵,則應至少六個月內避免懷孕;
丙、預防因性接觸傳染而出現不良懷孕後果的特別建議
• 孕婦不應與曾到訪受影響地區的伴侶進行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 外遊人士從受影響地區回港:
1.不應與懷孕伴侶發生性行為,否則應於整段懷孕期間使用安全套;及
2.如女伴有機會懷孕,應在回港後至少六個月內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參閱以下專題網頁,了解更多疾病資訊和健康建議:衞生防護中心及衞生署旅遊健康服務寨卡病毒感染專頁、保安局外遊警示制度專頁、婦女預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衞寨卡病毒最新報告。
完
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