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建議修例加強規管禽蛋入口
政府建議修訂三項規例,加強規管禽蛋入口,以保障香港免受禽流感的威脅。該三項修訂規例為《2015年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修訂)規例》(《修訂規例》)、《2015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和《2015年食物業(修訂)規例》。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今日(六月三日)說:「據世界衞生組織表示,來自受感染禽鳥的蛋可能含有禽流感病毒,而世界動物衞生組織建議,為防控禽流感,進口以供人食用的禽蛋應附帶國際獸醫證明書。很多司法管轄區,包括歐盟,美國和新加坡,都有同樣的進口要求。」
「二○一四年和二○一五年,高致病性禽流感曾在歐洲,美洲大陸及亞洲的不同地區爆發,預計爆發情況將不時發生。因此,政府有需要加強規管禽蛋入口,以保障香港免受禽流感的威脅。」
在建議的制度下,任何人除非能出示獲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認可的來源地簽發單位所發出的衞生證明書,證明有關蛋類適宜供人食用,以及提供食環署衞生主任認為必需的資料,以便追蹤蛋類的實際進口情況,以取得衞生主任的書面准許,否則不可把蛋類輸入香港。完全煮熟或為合成食物的其中一種配料的禽蛋則不包括在是次規管範圍內。
因應《修訂規例》,《進出口(一般)規例》及《食物業規例》也需作出相應的技術性修訂。
上述三項修訂規例六月五日刊登憲報,並於六月十日提交立法會。如獲立法會通過,有關修訂規例將於十二月五日實施。
完
2015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