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着力處理骨灰龕供應事宜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政府明白市民對骨灰龕供應問題的關注,並已多管齊下處理問題,包括推動「綠色殯葬」、發展公眾骨灰龕、跟進執管行動、加強消費者教育和立法規管私營骨灰龕,以冀提供足夠的骨灰龕位滿足需求。
他說,政府致力推廣「綠色殯葬」,鼓勵市民採用更環保及可持續推行的方式處理先人骨灰,重點工作包括加建紀念花園,為海上撒灰提供免費渡船服務,設立「無盡思念」網站以推廣網上追思,以及加強公眾教育,並希望得到巿民的配合,使「綠色殯葬」能夠成為主流模式。
在公眾骨灰龕供應方面,高永文說在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五年期間,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和合石墳場、鑽石山靈灰安置所及長洲墳場等擴建項目可提供約46
250個新龕位,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也提供約43 900個新龕位,而天主教、基督教和佛教等宗教團體營辦的墳場,現時約有28
400個龕位尚未配售,此外還會合共提供約50 260個新龕位。
他補充說:「在十八區物色到的二十四幅用地中,研究工作大體上已完成或進入最後階段,而自二零一二年第二季起,我們陸續徵詢各區議會的意見。除上述已經或即將完成的鑽石山靈灰安置所及長洲墳場等擴建項目外,青荃路項目已獲葵青區議會支持,而沙嶺、和合石第一期及曾咀項目則已取得北區區議會及屯門區議會原則上支持。我們初步預計明年會諮詢另外九個區議會。」
「倘各項工程計劃獲得區議會和立法會支持,則預計累積至二零三一年會有數以十萬個新骨灰龕位供應。」
然而,高永文指出,加建公眾骨灰龕須面對技術上的挑戰,還要考慮居民的疑慮,加上香港土地資源有限,政府在顧及傳統之餘,還需考慮引入新思維,令骨灰龕能持續供應,以應付需求。
他說:「限制清明、重陽高峰期拜祭時段以控制人流,以及為新編配龕位設定骨灰放置年限等均可探討及討論。」
至於私營骨灰龕,政府提醒欲購買私營骨灰龕的市民應向經營者索取完備資料,以查核該處是否符合所有相關的法定及政府要求。此外,他們也應向私營骨灰龕經營者了解有關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安排。在有需要時,市民應就自身權益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政府亦已加強消費者教育,推出電視宣傳短片和電台宣傳聲帶,並透過政府網站及各種途徑派發消費忠告單張,提醒市民在購買私營骨灰龕位時,如有疑問或不清楚的地方,須考慮徵詢專業人士的意見,不應貿然購買龕位。
高永文說:「有關部門,包括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一直按其法例規定及土地契約嚴厲進行執管工作,以遏止違規個案的蔓延,特別是新出現的違規個案。這些執管行動,加上由發展局公布的一覽表,已促使某些現有私營骨灰龕尋求規範化或停止營業。各相關部門會繼續保持警覺,絕不鬆懈。」
「此外,政府正全力草擬《私營骨灰龕條例草案》,預計於二零一四年第二季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若條例草案日後獲行政會議批准及立法會通過,就執管行動而言,相對於現時的情況,將會向前跨進一大步,因為執管行動不會再因現行法例的局限而受到掣肘;對於那些日後無法取得牌照或豁免、也不獲准暫時免責的個案,條例草案將容許我們採取執管行動。條例草案會就違法的骨灰龕經營者訂明具阻嚇作用的罰則。食環署會獲賦予權力執行條例草案的規定。」
不過,高永文指出,對於在發牌制度生效前已經存在的骨灰龕,政府須以務實方式處理,因為發牌制度生效後,政府取締一些不符合條例要求的私營骨灰龕,經營者或會選擇在將來條例生效前結業離場,以逃避須承擔的刑事責任,令社會要面對大量已存放骨灰須遷移的現實。」
他又說,政府在制定私營骨灰龕規管制度時會考慮四項主要因素,務求有關制度符合必要、合理及相稱等準則,並能適當地平衡持份者不同的關注。
該四項因素為:
* 宏觀的社會利益,包括滿足社會對骨灰龕供應的需求;
* 遺屬的感受,特別是他們希望盡可能讓先人入土為安的意願;
* 盡量減少骨灰龕對鄰近社區造成的滋擾;以及
* 確保採用長遠可持續運作的模式。
他強調:「我也藉此機會呼籲在發展局一覽表第二部分的骨灰龕經營者,必須盡快就現時在規劃及地政等方面的違規行為展開尋求規範化的程序,以令骨灰龕可在符合法定及政府規定的情況下繼續營運。條例草案日後獲通過,只有符合所有法定及政府規定的骨灰龕,才有機會取得牌照繼續營運。」
完
2013年11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