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工作小組就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作出建議(附圖)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十一月一日)主持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督導委員會接納其轄下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呈交的報告,並支持政府落實報告的建議。
工作小組自二○一二年至今舉行了三次會議,共審視了三十五種美容程序的風險。在整合成員的意見後,工作小組作出七項建議:
(一)涉及注射的美容程序應由註冊醫生進行。
(二)涉及以機械或化學方法在皮膚表皮層以下進行皮膚剝脫的程序,應由註冊醫生進行。
(三)傳統紋身和穿環的程序應豁免被歸類為「醫療程序」,但在引致併發症風險較高的身體部位(如眼睛附近、舌頭等)施行程序時,要格外小心。所有施行程序的人都應受過適當培訓,在施行程序時應採取感染控制措施。從業員應確保消費者在接受程序前知悉涉及的潛在風險,並容許消費者作出知情決定。
(四)高壓氧氣治療不應被當作一種美容程序。鑑於該等程序有引致併發症的風險,應由註冊醫生用於有臨床適應症的病人。
(五)漂牙可導致併發症,特別是若不適當地進行漂牙程序,或在不適用的顧客身上施行漂牙程序,例如已有牙患的人。該程序應由註冊牙醫進行。
(六)對當局計劃立法規管醫療儀器,並以此監管特定高風險醫療儀器的使用,表示支持。
(七)建議當局考慮在將來規管醫療儀器的法例之下成立專家小組,就基於創新科技引入的新美容程序的風險和適當監管,提出意見。
督導委員會在會上聽取了以上建議的匯報,認為高風險美容程序應受規管,而且某些程序只應由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進行,例如涉及注射A型肉毒桿菌毒素、皮下填充劑、美白劑和高濃度血小板血清、減肥針注射和中胚層療法,以及使用氣壓槍以無針方式注射美容物質等程序,只應由註冊醫生進行,而漂牙則只應由註冊牙醫進行。
督導委員會同時亦備悉,工作小組就結腸灌洗和涉及使用釋放不同形式能量的醫療儀器如激光等程序進行討論;由於儀器的性質各異,工作小組支持當局計劃透過立法規範這類醫療儀器的使用。
至於結腸灌洗,委員會認為有關程序牽涉風險,有需要加強監管和宣傳教育。
至於未來路向方面,高永文指出,督導委員會支持政府就落實工作小組建議所制定的計劃。衞生署將發出一份「提供美容程序須知」供美容服務提供者參閱,忠告他們避免提供只應由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進行的程序,不遵照意見而進行該等程序可能會因觸犯《醫生註冊條例》(第一六一章)或《牙醫註冊條例》(第一五六章)而被檢控。執法機關會視乎每宗個案的事實和證據,對透過投訴或情報發現懷疑違反上述兩條例的個案,展開調查及考慮提出檢控。
衞生署亦將發信予所有註冊醫生,提醒他們於提供美容程序時,須嚴格遵守由香港醫務委員會頒布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包括適切診斷和妥善保存醫療記錄。
同時,政府會加強公眾教育,提醒市民美容程序的風險,並應徵詢醫生意見,接受臨床診斷。政府也會為市民提供資訊,讓市民能夠在選擇美容程序時作出明智的決定。
工作小組呈交的報告、提供美容程序須知,以及給醫生的信亦會上載於食物及衞生局和衞生署的網頁,以便公眾查閱。
此外,督導委員會在今日的會議上,亦審視其他三個工作小組的工作進度,該三個工作小組分別負責界定在非住院情況下施行的高風險醫療程序/行為;研究處理先進療法產品處所的規管;以及檢討私家醫院的規管工作。
完
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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