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在本港出售的忌廉可含更多配料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日)於憲報刊登《2004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第2號)規例》,容許在本港出售的忌廉可含更多種類的添加劑、配料和原材料。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作出該項修訂,是要讓本港法例與食品法典委員會所訂的現行國際標準看齊。
食品法典委員會由糧食及農業組織及世界衞生組織設立,在制定與食品有關的標準方面是公認的國際權威。
發言人補充說,規例修訂後,食物業界在忌廉加入配料和添加劑時,將有更多選擇。
修訂規例擬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四日生效。
完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