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八題:就婦女生產提供的醫療支援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婦女向本人反映,現時公營醫療機構向婦女提供的輔助生育服務、產前檢測服務及產後支援(例如提供哺乳室及育嬰室)不足,並落後於其他地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有婦女反映,近年香港婦女愈來愈遲婚,婦女不育的情況因此愈來愈普遍,是否知悉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和公立醫院現時提供的生育指導和輔助生育服務的詳情,包括提供該等服務的公立醫院數目,以及該等服務的名額、輪候時間及收費;過去三年,每年該等服務的(i)平均輪候時間、(ii)輪候人數、(iii)服務使用者的年齡分布,以及(iv)所涉公帑開支為何;
(二)是否知悉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會否提供中央冷凍卵子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是否知悉,現時公立醫院採用甚麼方法為孕婦進行唐氏綜合症產前檢測;每種檢測方法(i)在本年度的服務名額,以及(ii)現時的輪候人數和輪候時間(以表列出);
(四)是否知悉,公立醫院醫生根據甚麼因素決定採用敏兒安T21驗血測試(T21測試)還是羊膜穿刺測試(俗稱抽羊胎水),為孕婦進行唐氏綜合症產前檢測;
(五)是否知悉,現時提供T21測試服務的公立醫院數目,以及每間醫院的孕婦輪候該項服務的平均時間;
(六)是否知悉,T21測試的單位成本及收費,以及醫管局就該項測試訂定的本財政年度預算費用為何;
(七)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考慮日後以T21測試完全取代羊膜穿刺測試,為孕婦進行唐氏綜合症產前檢測;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八)過去兩年,每年初生嬰兒出院後曾獲母乳餵哺的數目;現時各個政府設施(包括辦公大樓、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運動場、圖書館等文康設施和公眾街市)當中,設有哺乳室及育嬰室的數目及百分比為何;
(九)會否立法或制訂指引,要求新落成的公共場所設置獨立的哺乳室及育嬰室;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十)有何新措施鼓勵或推動私人商業樓宇及公共場所(例如港鐵站、商場)增設哺乳室及育嬰室?
答覆:
主席:
(一)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醫院會為懷孕困難的婦女提供諮詢,進行身體檢查和必要的測試如精液分析和輸卵管通暢試驗,有需要時亦可以提供生殖手術和夫精人工授精。醫管局轄下的瑪麗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和廣華醫院均有提供體外受精服務。
在廣華醫院,體外受精是一項公營服務,每年安排約一百宗個案,並無提供私家症服務。至於兩間教學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和瑪麗醫院),體外受精服務分別設有公營服務和私家症兩種形式。威爾斯親王醫院每年合共約安排五百宗個案,而瑪麗醫院每年約八百多宗。
體外受精服務現時公營服務輪候時間約為五至十八個月,而私家症的輪候時間則約兩個月。
至於服務的年齡分布方面,接受公營服務的女性年齡上限為四十歲,而私家症則沒有年齡和治療周期的限制。
關於公立醫院現時提供的體外受精服務,公營服務會根據公立醫院的標準收費,即住院或門診病人的收費,而非公立醫院所能提供的檢驗服務或自購藥物,須另行收費;而私家病人的服務費用會參考成本價及市場價格。
(二)醫管局現時並沒有提供中央冷凍卵子服務,但兩間教學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和瑪麗醫院)會根據醫療需要,為經過臨床評估之合適而接受體外受精服務的婦女及癌症私家症病人提供冷凍卵子服務。
(三)自二零一一年七月,公立醫院免費為所有預約分娩的本港孕婦提供一系列產前檢查服務,包括在懷孕20周前進行的唐氏綜合症產前篩查等,每年平均涉及超過35,000名孕婦。公立醫院會在首次產前檢查時提供基本血液測試,如有臨床需要亦會安排超聲波檢查。其中每年約有6%(大約每年2,000多宗)屬懷疑個案,需接受抽取羊胎水或絨毛活檢,以確定胎兒有否罹患唐氏綜合症。
(四)至(七)醫管局目前並沒有提供敏兒安T21驗血測試(T21測試)服務,因此沒有服務和開支數據。醫管局早前已就T21測試之發展和成效在相關專科委員會作出討論,現階段正探討在香港兒童醫院採納T21測試作第二層唐氏綜合症篩查的所需設備,並為人才培訓作相關準備。
(八)衞生署定期監測本港母乳餵哺的趨勢,每兩年進行一次母乳餵哺調查。除向公立及私家產科醫院收集有關出院時曾以母乳餵哺的比率外,亦在轄下的母嬰健康院進行母乳餵哺調查。於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七年進行的調查分別統計生於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的嬰孩以母乳餵哺的比率,詳見附表一。
政府一直致力提倡在政府物業和公共場所設置育嬰間設施。二零零八年八月,食物及衞生局與建築署、衞生署、政府產業署、屋宇署及房屋署聯合制定了《育嬰間設置指引》,鼓勵在政府管理的公共場所設置合適的育嬰間設施。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設於政府物業內的育嬰間共有290間,有關資料開列於附表二。
設有育嬰間的政府物業及其位置一覽表,載於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網頁。
(九)及(十)政府一直推廣和支持母乳餵哺。政府於二零零九年二月發出《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設施》作業備考,以推動及協助私人商業樓宇設置育嬰間。為進一步協助私營機構設立「母乳餵哺友善場所」,衞生署於二零一五年五月製備《實施「母乳餵哺友善場所」指引》,供有興趣在其公共場所推行母乳餵哺友善環境的私營機構參考。過去數年,推廣母乳餵哺友善環境的需要愈來愈為人認識,因此很多商場、大型百貨公司、酒店及公共運輸設施均已設置育嬰及哺乳設施。
為向公眾提供更多育嬰間設施和哺集乳室,政府正籌備新措施,訂定在新商業發展項目,包括涉及辦公室處所及/或零售商店、食肆等之用的政府土地的賣地條件中加入要求,規定必須提供哺集乳室和育嬰間設施。此外,政府也會採取相應措施,在一些新落成的政府處所規定增設育嬰間設施和哺集乳室。
完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0分
立法會八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