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九題:食物安全規管工作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君堯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去年十一月十八日,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公布一份有關食物中鋁含量的風險評估跟進研究報告(研究報告)。是次研究抽取了來自36種食品(包括蒸包及烘焙食品)的309個樣本。研究報告顯示多款食品有使用含鋁食物添加劑。例如,有雞蛋仔樣本的鋁含量高達每公斤400毫克。研究報告亦指出,鋁具發育毒性,可引致發育遲緩及影響腎臟功能。另外,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布有關雞肉含超廣譜乙內酰胺酶耐藥腸桿菌科細菌的測試結果(測試結果)顯示,該細菌能令臨床上廣泛應用於治療細菌性感染疾病的第三代頭孢菌素抗生素失去效用。測試結果亦發現在100個雞肉樣本中,62%的樣本含該細菌,其中鮮宰活雞的樣本(包括香港人較常食用的嘉美雞及泰安雞)含該細菌的比例更高達92%。關於提升食物安全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會如何跟進上述研究報告的建議,包括會否(i)參考世界衞生組織或歐盟的有關標準,制訂有關使用含鋁食物添加劑的指引,以及(ii)考慮立法規定食物製造商遵從有關的指引,以防止使用過量含鋁食物添加劑的食品流入市面;當局會否加強公眾教育,使市民認識到進食使用過量含鋁食物添加劑食品的健康風險;
(二)鑑於食安中心早於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七月抽取上述食品樣本但直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才公布研究結果,食安中心會否採取措施縮短研究所需時間,使市民可盡早得悉最新的食物安全資訊;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當局會如何回應上述測試結果;會否改善食品檢驗機制,防止含抗藥性細菌的雞肉流出市面;如會,實施時間表為何;鑑於測試結果發現經解凍的冰鮮雞肉樣本及急凍雞肉樣本的含菌量遠低於鮮宰活雞,當局會否制訂鮮宰活雞的安全儲存指引,供零售商參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當局有否評估現時的食物安全監察機制是否足以確保市面出售的食品(包括雞肉及烘焙食品)符合有關的食物安全標準;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在食物安全規管工作上一貫採用國際食物安全機關所倡導的風險分析機制,風險分析包括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傳達三方面的工作。風險評估的目的是為食物安全的公眾教育和規管工作提供相關的背景資料、數據與科學依據。食安中心每年均會進行多項風險評估研究,檢討和分析涉及公眾健康的潛在食物危害(例如化學危害和微生物危害),從而考慮制訂適當風險傳達信息及管理措施,以保障食物安全。食安中心在二零零九年發表了香港首個《食物中鋁的含量》風險評估研究報告。中心其後進行一項跟進研究,並於二零一六年發表有關研究結果。該跟進研究檢測在前次研究中發現鋁含量屬中等至偏高水平的食品的鋁含量,同時探討這些食品使用含鋁食物添加劑的情況,以及比較兩次研究所涵蓋食品的鋁含量,以評估香港市民從日常膳食攝入含鋁添加劑的情況及其相關食安風險。
有關問題的各部分,我們的回覆如下:
(一)為了減少市民從膳食攝入鋁,食安中心成立了成員包括業界和學術界代表的工作小組,共同訂定《含鋁食物添加劑使用指引》(指引),並於二零零九年公布該指引。食安中心亦多次於其刊物、研討會及業界諮詢論壇向業界介紹指引內容。食安中心一直呼籲業界採取指引中的原則及建議,在食品製造過程中減少使用含鋁食物添加劑。因應是次跟進研究結果,並參考不同地方的做法,食安中心已相應更新指引的內容。有關指引適用於所有食品製造商和生產商(包括食肆和烘製麵包餅食店)。食安中心會繼續通過不同的渠道業界宣傳指引,並會邀請業界代表分享在製作食物過程中減少使用含鋁食物添加劑的經驗。
食安中心一向建議市民應保持均衡的飲食,以免因偏食某幾類食物而攝入過量的鋁。消費者在購買預先包裝食品時,可參考標籤上表列的食物配料資料,以便知悉該食物是否包括含鋁的食物添加劑。
《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規定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必須適合供人食用。食安中心透過以風險為本的食物監察計劃,在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抽取食物樣本作化學、微生物及幅射檢測,以確保食物符合法例規定和適宜供人食用。我們會繼續留意國際間規管食物中含鋁添加劑的措施,以持續檢視我們在這方面的工作。
(二)一般來說,食安中心在完成風險評估研究後,會就風險評估研究的結果向業界提出建議,並在有需要時為有關業界制訂指引。為了讓業界更了解研究內容,並聽取他們對建議和指引的意見,食安中心一般會在公布研究結果及建議前,透過定期舉行的業界諮詢論壇,向業界介紹有關課題。食安中心隨後會透過新聞公報、網頁、小冊子和業界指引等不同形式,向公眾發放詳細的研究結果。
若在風險評估過程中有檢測結果顯示食物樣本對公眾健康構成即時威脅,食安中心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並通知市民,提醒市民避免食用有關的食物。
(三)消費者委員會在該項雞肉耐藥腸桿菌科細菌測試所收集的樣本,包括活雞、新鮮雞、冰鮮及急凍雞肉,均為未經烹煮的生雞肉。微生物一般存在於生的食材及環境中。消費者只要以適當的高溫和足夠時間徹底烹煮生的食材,均可殺死食物中的細菌,安全食用有關食物。
為保障食物安全,食環署已對獲准售賣鮮宰活雞屠體及什臟的持牌新鮮糧食店及街市攤檔分別施加牌照條件,規定該食物業處所須設有一個合適容量的雪櫃或冷凍裝置,溫度保持在攝氏零度至四度之間,以供存放或展示供出售的新鮮經處理家禽屠體和什臟,以保障其免因細菌滋生而腐壞。此外,食環署亦有為活雞售賣商提供衞生指引,列明有關活雞的屠宰、儲存及處理要求。
食安中心一向建議市民及食物業界處理生熟食物時要注意個人、食物及環境衞生,以避免交叉污染。同時,為減低微生物所帶來的風險,應徹底煮熟食物。
(四)除了風險分析,在食物供應鏈下游層面,食物監察計劃是我們保障食物安全的重要一環。食安中心按計劃從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抽取食物樣本,透過化學、微生物及輻射檢測,確保食物符合法例規定和適宜供人食用。現時在香港出售的食品種類繁多,要檢測所有食品是既不可能也不切實際,這也不符合國際慣例;食安中心按照風險為本的模式決定擬抽取的食物樣本類別(包括雞肉及烘焙食品)、檢測次數及樣本數目,以及擬進行的化驗分析。食安中心又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過往的食物監察結果、本港及境外發生的食物事故及相關的食物風險分析,定期檢討抽樣工作。此外,食安中心每年的食物監察計劃經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審議後訂定。食安中心於二零一六年一至十一月完成檢測約63
000個食物樣本,除已公布的139個不合格樣本外,其餘樣本全部通過檢測,整體合格率為百分之九十九點八。中心會密切留意不同地區規管食物安全的最新發展及本地食物監察計劃的結果,適時檢視相關的監管安排和做法。
完
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