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四題: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麟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當局為十二歲以下而有發展障礙或行為問題的兒童提供的評估及支援服務極度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i)有多少名兒童由醫生或學校或循其他途徑轉介到衞生署轄下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測驗中心)輪候接受評估、(ii)各測驗中心每年為多少名兒童進行評估,以及(iii)兒童平均輪候多久才獲得評估(並按兒童年齡及中心分項列出該三項資料);
(二)各測驗中心現時的醫護人員總數為何(並按職級列出分項數字);當局會否考慮增加各測驗中心的人手及其他資源,讓有發展障礙或行為問題的兒童盡快獲得評估及治療;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五年,分別有多少名兒童被確診有發展障礙或行為問題,以及該等數字佔全港同齡兒童人口的百分比分別為何(並按發展障礙或行為問題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當局向被確診有發展障礙或行為問題的兒童提供哪些支援服務;過去五年,他們平均輪候多久才獲得康復訓練及治療服務?
答覆:
主席:
(一)衞生署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為懷疑有發展問題徵狀的十二歲以下兒童進行臨床評估。新個案經由不同途徑轉介,包括母嬰健康院、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私家醫生和心理學家等。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在過去五年所接獲的新個案轉介來源分列於附件一。
在過去五年,差不多所有新個案均在登記後三星期內獲得接見。為確保服務效率,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對新登記個案按其緩急實施分流制度,確實的評估時間則需視乎個別個案的複雜性和情況。在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四年期間,超過80%新登記個案在登記後六個月內完成評估。然而,衞生署並沒有就上述統計數字按兒童年齡組別或按測驗中心作進一步的分類統計。
(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的公務員人手編制載列於附件二。
鑑於市民對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所提供服務的需求持續增加,政府已為二零一五/一六年度及之後提供撥款,把十個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崗位轉為公務員職位,務求加強人手支援和增加服務名額,以應付與日俱增的轉介個案。在上述十個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崗位中,有兩個崗位已轉為屬公務員職系的言語治療主任,並已包括在附件二的公務員人手編制表內。另外八個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崗位則將會轉為屬公務員職系的醫生職位(四名)和臨床心理學家職位(四名)。有關的招聘工作正在進行中。
此外,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實行分流制度,確保情況緊急和較嚴重的兒童會優先獲得評估,冀提高服務效率。預計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在加強人手後,至少90%
新轉介個案可在六個月內完成評估。
(三)在二零一一至二零一四年,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新診斷的發展症狀個案數目載列於附件三。
衞生署並無上述個案數目佔全港兒童的百分比數據。
(四)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為懷疑有發展問題的十二歲以下兒童提供全面的體能智力測驗評估和診斷,並於評估後根據個別兒童的需要制定跟進計劃。兒童會獲轉介至其他適當的服務提供者,以接受訓練及教育支援。在兒童輪候康復服務期間,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會為其家長提供過渡性的支援,例如研討會、工作坊及實用培訓等,加深家長對其子女的情況和社區資源的認識,以期配合家居訓練,協助兒童發展成長。
醫管局設有由多個專科醫護人員組成的跨專業團隊,為有需要的兒童及青少年(包括有學習障礙或行為問題的兒童)提供及早識別、評估及診治服務。醫管局的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門診設有既定新症分流制度,以確保有急切醫療需要的病人能在合理的時間內得到診治。為確保較緊急和嚴重的個案得到即時跟進,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會按個案的嚴重和緊急程度,把接收的新症分為三類,包括第一優先類別(緊急)、第二優先類別(次緊急)和例行類別(穩定)。醫管局致力把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第一及第二優先類別新症的預約輪候時間中位數分別維持在少於兩星期及八星期,這項服務承諾已經達到。如病況屬非緊急類別的穩定新症,因此類新症病人較多,輪候時間會相對較長。於二零一二/一三、二零一三/一四及二零一四/一五這三個年度,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的穩定新症輪候時間中位數分別為23、42及56個星期。醫管局並無備存二零一零/一一及二零一一/一二年度的相關數據。於輪候期間,如病人的精神狀況有變,可返回所屬的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再次評估,以判斷是否需要提前診期,或可考慮到急症室求診。
醫管局的跨專業團隊,包括兒童精神科醫生、兒科醫生、臨床心理學家、護士、語言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會根據有需要的兒童及青少年的病情嚴重程度,提供一系列適切的治療服務和訓練,包括住院、門診、日間復康訓練及社區支援服務等,以提升他們的語言溝通、社交、情緒管理、解決問題、學習及生活技能等多方面的能力。醫管局的跨專業團隊亦會為患病兒童及青少年的家長和照顧者提供有關病症的知識,讓他們更深入了解患者的症狀和治療需要。同時,醫管局的醫療團隊亦與相關機構(例如早期訓練中心或學校)保持緊密聯繫,按兒童及青少年發展的需要提供適當的支援。
確診有特殊需要的學前兒童(六歲或以下)會被轉介接受社會福利署的學前康復服務。在過去五個年度,學前康復服務的平均輪候時間如下:
年度 平均輪候時間(月)
二零一零/一一 10 - 14.9
二零一一/一二 12.2 - 16.8
二零一二/一三 12.7 - 16.9
二零一三/一四 14.1 - 19
二零一四/一五 13 - 19.6
政府會繼續增加學前康復服務名額。本屆政府已預留土地提供約1 470個額外學前康復名額;另外,透過「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預計可額外提供3
800個名額。政府亦正推展「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邀請非政府機構在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提供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試驗計劃下的項目已於十一月起陸續開展,共可提供2
900多個服務名額。同時,政府為低收入家庭中有康復服務需要的學前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讓他們在輪候服務時能夠接受非資助的康復服務。
就學齡兒童方面,教育局一直有為學校提供額外資源、專業支援和教師培訓,協助學校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學校可結合並靈活運用各項資源,增聘教師/教學助理和購買專業服務(例如言語治療服務、專業人士提供的輔導服務等),按學生的需要提供支援。有關學生無需輪候服務。
完
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8分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