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七題:日本進口食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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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鍾國斌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上月二十日,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發布經更新的進口警示,繼續禁止不能通過檢驗的日本食品進口,包括:鮮奶、黃油、奶粉、嬰兒奶粉及其他奶製品、蔬菜及其製品、大米、全麥、魚類、肉類和禽類、蛤蜊類、海膽、柑橘柚類水果、奇異果等,原因是日本核污染導致相關食品存在核污染風險。報道又指出,台灣衞生福利部於上月宣布,由上月十五日起,嚴格管制日本進口食品,繼續禁止福島、櫪木、茨城、千葉、群馬最受福島核事故影響的五個縣的食品進口,並規定來自其他地區的食品則須附有產地證明,而來自東京都和靜岡縣的水產品、茶葉、嬰兒食品三大類逾800項則須附有輻射檢測證明,才可進口台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在過去十二個月檢驗從日本進口食品的工作詳情為何,以及發現不符食物安全標準的食品樣本數目為何(按食物種類以表列出);

(二)當局如何確保從日本進口食品的食物安全;食安中心會否加強抽驗該等食品,特別是其輻射水平;

(三)當局會否參考美國及台灣的做法,規定所有從日本進口食品須附有產地證明,以及禁止不能通過輻射檢測的日本食品進口;及

(四)鑑於上月有報道指出,有經貨櫃碼頭進口、來自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的食品未經檢測便流入市面,當局會否設立經海路進口食品的檢查設施,以確保不會有違禁食品流入本港?

答覆:

主席:

  香港的食物以進口為主。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每天會密切監察本港、內地及其他國家/地方發生的食物事故,並採取相應措施,保障本港的食物安全。

  自二零一一年日本福島核電站發生事故後,食安中心以風險為本為原則,加強在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對日本進口食品進行輻射檢測。截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食安中心已檢測了逾二十五萬個樣本。除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有三個來自千葉縣的蔬菜樣本不合格外,其餘樣本全部合格。該三個蔬菜樣本已被銷毀,並沒有流入本地市場。另外,共有六十個樣本(包括兩個蔬菜、一個乾菇、一個藍莓汁、一個燕麥和五十五個茶製品)檢出含微量輻射,但水平均低於食品法典委員會就有關意外後食物內放射性核素含量所訂定的指引限值(指引限值),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在上述三個蔬菜樣本被驗出輻射水平高於指引限值後,食環署署長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78B條例發出《命令》,禁止最受影響的五個縣(包括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香港。來自上述五個縣的所有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及家禽,所有禽蛋,及所有活生、冷凍或冷藏水產品,在進口香港前,須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所簽發的證明書,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沒有超出指引限值,否則禁止輸入本港。上述《命令》仍然生效,任何人違反《命令》的任何條款,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召開特別會議,商討有關日本核事故的食物安全事宜。委員會認為食安中心的風險管理模式恰當,亦與國際共識吻合。

  食安中心一直密切留意其他國家/地方對日本進口食品採取的最新措施。自二零一一年三月日本福島核電廠發生事故後,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在同月已透過其網站發布進口警示。自此,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對該進口警示進行了十多次修訂及更新,以反映日本當局最新就受輻射污染的本土食物種類所實施之相關流通限制。總括而言,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在事故後對來自日本食物的進口管制措施雖有增減,但近期的措施主要以緊隨着日本自訂的出口準則,並以解除進口管制為主,食安中心沒有察覺近期美國對日本進口食物的管制有明顯加強。

  台灣自日本福島核電廠發生事故後,便禁止福島、櫪木、茨城、千葉、群馬五縣的食品進口。但今年三月,台灣當局發現有被禁止進口日本的五縣產品,貼上其他日本縣市的產品標籤出口到台灣。因應事件,台灣當局宣布由五月十五日起,五縣以外的日本進口食品須附產地證明,部分地區生產的茶類產品、嬰幼兒食品、乳製品與水產品等要附輻射檢測證明,才可進口台灣。

  三月下旬,因應傳媒報道台灣當局發現有業界違規進口日本五個受禁縣市的食品,食安中心已即時跟進。根據台灣當局的網上資料顯示,有關食品包括麵條、飲品、醬料、糖果、餅乾等,並不屬香港禁止輸入的食品。食安中心已主動聯絡各大型超市及連鎖零售店管理層,以了解有關食品有否進口本港,並加強在出入口及零售層面檢查日本進口食品,以確定其標籤資料是否與商戶提供的食品資料(包括來源地及日本的縣份)相符。食安中心並無發現違規情況。

  我現就各項問題回覆如下:

(一)至(三)食安中心自二零一四年六月至今年五月的過去十二個月,曾在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共檢測逾六萬六千個日本進口食品的樣本進行輻射檢測,全部樣本合格。另外,只有兩個茶製品樣本檢出含微量輻射,但水平均低於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在日常檢查日本進口食品以作輻射測試時,進口商須向食安中心提供有關由日本進口食品的來源地資料,包括日本的縣份,以便食安中心監測食品是否來自日本受限制的五個縣。

  食安中心參考過近期國際原子能機構提出的專家意見,並且已設立機制監察和評估其他國家/地方對日本進口食品採取的管制措施,認為本港現行的管制措施足以保障市民健康。

  食安中心會繼續現時以風險為本的策略,監控日本進口食品,並密切監察日本福島核電廠的情況和相關地區的事態發展,以及其他國家/地方對日本進口食品所採取的最新措施。同時,食安中心會密切留意和參考國際組織,包括世界衞生組織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等就事件提出的建議,從而制訂本港相關食品的檢測策略,並適時對檢測策略作出調整,採取所需的監控措施,以確保食物安全,保障市民的健康。

(四)就海路進口的日本食品而言,香港海關每天把日本進口食品的艙單資料通知食安中心,而進口商亦會通知食安中心,食安中心會根據資料聯絡相關進口商安排進行食品的輻射水平測試。食安中心已就現時進口層面的監管機制進行檢視,為了更有效監測貨櫃碼頭入口的日本食品,食安中心現正積極與香港海關探討在貨櫃碼頭設立海路入口食品檢測的關卡,加強抽檢,以進一步保障食物安全。



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