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急切質詢一題:中東呼吸綜合症
以下是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恒鑌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提出的急切質詢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答覆:
問題:
一名在南韓曾與確診中東呼吸綜合症(下稱「新沙士」)患者接觸的男子,於上月二十六日從南韓乘飛機抵達香港。據報,該男子在機場出入境管制站(下稱「管制站」)因發燒而被當值護士查問,但他隱瞞曾接觸確診新沙士患者,最後獲准入境。該男子其後乘搭兩部直通過境巴士由機場經沙頭角往廣東省惠州,之後確診為新沙士患者。由於該男子在港期間曾與不少人一同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有不少市民關注新沙士可能會在香港蔓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有何緊急及有效方法追蹤在上述兩部直通過境巴士與該男子有密切接觸的乘客,以便即時作出跟進工作;
(二)當局有何緊急措施,處理入境人士向檢疫人員隱瞞與疫症相關資料的情況;現時當局有沒有法定權力,在有理由相信在管制站有人感染新沙士病症的情況下,強制隔離該人,以及強制其接受進一步的檢查;及
(三)鑑於南韓新增新沙士個案近日仍不斷增加,當局有沒有掌握南韓的最新疫情,以便立即作出相應的緊急措施;當局會否因應現時情況,立即提升有關的戒備應變級別,並對打算前往南韓旅遊的港人,發出衞生忠告或警示?
答覆:
主席:
中東呼吸綜合症是經由一種新型冠狀病毒(即中東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引發的病毒感染,該病毒以往從未在人類中發現,亦跟曾在人類或動物所發現的冠狀病毒(包括引致「沙士」的冠狀病毒)不同。患者可出現急性嚴重呼吸系統疾病,病徵包括發燒、咳嗽、呼吸急促和困難,多數患者亦患有肺炎。現時仍未確定中東呼吸綜合症的傳播途徑,根據目前掌握資料顯示,中東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可能透過接觸動物(例如駱駝)、環境或確診病人(例如在醫院內)而受感染。
自二零一二年九月起,香港已把中東呼吸綜合症納入為《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之下的法定須呈報疾病。任何懷疑或確診個案均須呈報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作調查和跟進。此外,為更有效率地就中東呼吸綜合症可能引致的風險作出應變,政府已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公布「中東呼吸綜合症應變計劃」,詳細闡述政府為應對該病而制定的準備工作和應對措施,並於同日根據該應變計劃,在考慮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的資訊及各方面的因素後,啟動戒備應變級別。
基於上述背景,我現就問題的三部分作出回覆:
(一)衞生防護中心知悉韓國第三宗中東呼吸綜合症個案,涉及一名七十六歲男子的一名四十四歲男性密切接觸者(即香港的目標病人)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從韓國抵達香港後再轉往內地。衞生防護中心已立即與世衞、內地衞生當局及韓國衞生當局聯絡和盡量取得最新資料。
流行病學調查顯示,目標病人乘搭韓亞航空OZ723航班於下午約一時抵達香港國際機場,其後乘搭永東直巴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兩輛巴士,於同日下午出發前往沙頭角,再轉往惠州。
在目標病人被內地有關當局確診為中東呼吸綜合症個案前,衞生防護中心已採取預防措施,與各相關方(包括入境事務處、航空公司、永東直巴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追蹤目標病人的接觸者,包括曾與他乘搭同一航班和巴士的接觸者。追蹤結果共有158名乘客乘搭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韓亞航空OZ723航班,其中81人與目標病人處於同一機艙,而當中有29人坐於其鄰近兩行的座位,因而被確定為密切接觸者。至於巴士方面,衞生防護中心已即時聯絡永東直巴管理有限公司,追蹤該公司曾接觸目標病人的職員(包括駕駛上述巴士的司機)。至於巴士乘客方面,由於並無備存乘客名單,衞生防護中心已盡快向公眾公布相關巴士的資料,並多次呼籲有關接觸者聯絡衞生防護中心作出跟進。
截止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有關航班上的所有29位密切接觸者的身分已獲確定。其中,19位並無病徵的密切接觸者已被送往麥理浩夫人度假村作隔離觀察;另外10位並不在香港,他們的資料已送交入境事務處。此外,另有32名人士被確定為其他接觸者(包括永東直巴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票務員、駕駛上述巴士的司機及一名巴士乘客),並正接受醫學監察。追蹤目標病人的接觸者的工作現時仍在進行中,衞生防護中心亦設有熱線,鼓勵相關人士盡早與當局聯絡。
(二)衞生署一直於所有口岸檢查所有入境人士的體溫,並對發燒的旅客進行調查。就中東呼吸綜合症設有一套強制性轉介準則,包括臨床病學準則和流行病學準則。臨床病學準則包括體溫如達至或高於攝氏38度,並有呼吸道的感染跡象等。流行病學準則包括於發病前曾到訪或居住在受中東呼吸綜合症影響的中東國家或地區,或曾經與中東呼吸綜合症個案密切接觸。如入境旅客符合臨床病學和流行病學準則,港口衞生處會強制性轉介該旅客到醫院管理局(醫管局)醫院的隔離病房進行進一步檢查。
現時,本港法例賦予口岸檢疫人員權力,強制要求懷疑感染指明傳染病(包括中東呼吸綜合症)人士接受進一步檢驗。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如衞生主任有理由懷疑任何人是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或受污染,該衞生主任可規定該人接受醫學監察,或醫學檢驗或測試。為有效執行口岸的健康篩檢工作,我們需要旅客及市民的充分合作,提供正確及全面的資料與檢疫人員進行評估及跟進。若旅客明知而向檢疫人員提供虛假的資料,衞生署會因應律政司的意見,考慮採取執法行動。
因應韓國爆發的最新的疫情,並考慮到我們目前仍未能從韓國當局獲得中東呼吸綜合症的醫療機構資料,衞生署已加強監測措施。入境人士如最近曾到訪韓國首爾的任何醫療機構並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病徵,會被界定為中東呼吸綜合症懷疑個案。此外,所有發燒的個案會被轉介到口岸檢疫人員接受診斷,並要求他們簽署旅客健康評估表,以確定所提供資料正確,並提醒他們提供虛假資料的法律責任。
(三)根據「中東呼吸綜合症應變計劃」,戒備應變級別啟動後,當局已設立精簡的應變指揮架構。食物及衞生局會統籌及策導政府的應變工作,主要由衞生署及醫管局負責評估風險性質及級別。政府在啟動應變計劃後,會不時進行風險評估,並判斷有何措施需要調整。根據韓國衞生當局,當地所有中東呼吸綜合症個案(包括涉及目標病人的輸出個案)均與韓國首宗個案在流行病學上有關連。目前並無證據顯示該病在韓國社區內有持續人傳人的蔓延,經評估有關風險後,我們認為現階段無需要再提升有關的戒備應變級別。然而,我們剛在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早上舉行了跨部門的會議,讓有關部門掌握病情的最新資料,作出相應的防疫措施。此外,我們會不斷提醒前往韓國首爾的本港市民,如無需要,不要前往當地的醫療機構。我們亦建議本港醫療機構和人員暫停與韓國首爾的醫療機構和人員的交流或訪問活動。我們會繼續監察海外的最新發展,並和世衞、內地和鄰近地方衞生當局保持溝通,在有需要時更新本港的應對策略和健康監測。
完
2015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