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四題:美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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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姚思榮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答覆:

問題:

  據報,食物環境衞生署於今年加大力度打擊無牌小販,以致過去數年於春節假期期間出現的深水埗夜市不復見。另一方面,財政司司長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演辭中表示,政府會研究將在外國甚為流行的美食車引入本港。此外,食物及衞生局在檢討現行的小販管制和管理政策後,在今年三月提出若干改善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的持牌小販數目,以及對無牌小販提出檢控的數目分別為何;有否研究該等數字按年增減的原因;

(二)當局打算發出的美食車牌照,與流動小販牌照會有何分別;當局會否考慮優先向有意轉營美食車的現有流動小販牌照持有人發出有關牌照;及

(三)因應持牌小販在過去數年的增減情況,以及無牌小販產生的問題,當局未來有何政策解決小販非法擺賣的問題;會否因應美食車的引入,調整現行小販管制及管理政策?

答覆:

主席:

  政府多年來的政策,是妥善規管持牌小販的販賣活動,並就非法擺賣採取執法行動。按現時的執法策略,如有關販賣活動不是在主要通道、行人絡繹不絕的地方及街市/小販市場一帶進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人員通常會發出口頭警告驅散小販;如口頭警告無效,便會採取檢控行動。如在上述地點進行販賣,即是我剛才所說在主要通道等地方,食環署人員檢控前則不會事先作出警告。至於涉及售賣禁售/限制出售的食物或熟食的販賣活動,則在任何情況下均嚴加取締,事前亦不會提出口頭警告。上述執法行動希望適當地平衡了多方面的考慮,包括維持區內持牌小販攤檔如常營業;保障環境衞生、食物安全、途人的人身安全;以及減低噪音可能為當區居民帶來影響等。

  就問題各部分,現在回覆如下:

(一)二零一二、二零一三及二零一四年的小販牌照數目分別為6 739、6 434及6 347個。

  鑑於街頭販賣引致的各種問題,政府一向的立場是不會簽發新的小販牌照,而已簽發的各類小販牌照在繼承和轉讓方面亦有嚴格限制;流動小販牌照更不設轉讓和繼承,加上政府在二零一三年年中推行資助計劃,讓各排檔區的小販可選擇自願向政府交回其小販牌照以換取一筆特惠金,持牌小販的數目因此持續減少。

  食環署前線人員一貫按無牌小販、非法販賣活動和阻塞通道的實際情況,以及應市民的投訴,採取執法行動。在過去三年,無牌小販的檢控數字分別為27 457、29 243及26 025宗。

(二)及(三)就問題與美食車相關的部分,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和食物及衞生局的聯合回覆。

  美食車是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五至一六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新構思,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現正聯同食物及衞生局、食環署、運輸署及相關部門,就車輛規格及要求、牌照、經營模式、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等範疇展開研究,目標是為旅客及市民帶來更多元化的美食。

  現階段,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正積極收集和參考外國(如北美、日本、韓國、台灣、歐洲及澳洲等地)的相關制度及經驗。推行的具體方案,當中包括在現行食物業發牌制度下的牌照要求是否適用於美食車、申請者資格和可否以流動形式經營等,須視乎研究結果而定。

  在過去數年,持牌小販及無牌小販的數目均有下降趨勢。詳情見下表:

       持牌小販   無牌小販
       ----   ----
二零一零年   7 171    1 876
二零一四年   6 347    1 440

  就無牌小販的問題,食環署會繼續採取流動巡邏和掃蕩的策略,遏止無牌擺賣活動。

  當局有責任保障食物安全以及為香港市民(尤其是那些居住在指定擺賣範圍附近的居民)保持生活環境清潔衞生。食物及衞生局和食環署認為無論小販政策的出發點是規管或是支援販商活動,我們都必須履行以上責任。

  今年三月二日,當食物及衞生局和食環署與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轄下的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討論本港的小販政策時,我們已清晰表達上述立場。

  就政策層面而言,政府致力制訂一個可取得最佳平衡的小販政策,一方面可以讓持牌小販活動蓬勃,另一方面除了可確保食物安全、環境衞生和公眾安全外,也可顧及其他合理的關注,例如避免對當區居民造成不合理的滋擾。就執行層面而言,政府對在任何地點發展小販行業的具體建議都持開放態度,只要有關建議不影響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公用通道不會受阻,以及取得當區人士的支持。

  雖然有關推行美食車這個新構思的具體方案仍須視乎研究結果而作出定案,但這個新構思的引入,不應該影響食物及衞生局和食環署一貫秉持為香港市民保障食物安全和保持環境清潔衞生的使命。



2015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1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