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題:私家醫院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麥美娟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年《施政報告》的施政綱領提出促進私家醫院進一步發展,以確保本港醫療雙軌制得以健康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各私家醫院提供的病床數目為何,並按醫院、病房類別及收費級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是否知悉在過去二十四個月,每月各私家醫院的病床使用率為何,並按醫院、病房類別及收費級別列出分項數字;
(三)鑑於政府以往在批出私家醫院用地的租契時,曾加入條款訂明該等醫院須提供指定數目的免費或低收費病床,現時有多少間私家醫院的租契載有該等條款,以及該等條款的詳情為何(包括違反條款的罰則);當局如何監察該等醫院確切遵從有關條款;
(四)鑑於有市民指出,政府推行自願醫保計劃可能會導致私家醫院提高病床收費,以及把低收費病床改為高收費病床,當局有何措施避免該等情況發生;及
(五)鑑於《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公眾諮詢文件提出以新法例規管私營醫療機構,當局會否考慮在該新法例加入條文,或在批出私家醫院用地時加入租契條款,規定私家醫院須提供一定比例的免費或低收費病床,以確保有收費合理的私營醫療服務供市民選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的醫療服務系統,由公營和私營醫療界別組成,互相配合。公營醫療系統是本港醫療系統的基石和全民醫療安全網,為全港市民提供均等、優質和廉宜的服務。私營醫療界別則主要輔助公營醫療服務,為有能力及願意自費使用私營醫療服務的市民,提供另一個選擇。我們會繼續維持行之有效的公私營雙軌制度,並促進公私營醫療界別的均衡和可持續發展。
現就問題各分項答覆如下:
(一)衞生署根據香港法例第165章《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條例》)為符合有關房舍、人手和設備方面條件的私家醫院註冊。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各私家醫院的病床數目如下:
醫院 病床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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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諾撒醫院 176
播道醫院 67
香港港安醫院 135
香港浸信會醫院 754
香港養和醫院 539
明德醫院 99
寶血醫院(明愛) 158
聖保祿醫院 352
聖德肋撒醫院 1 068
荃灣港安醫院 153
仁安醫院 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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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3 906
根據私家醫院提交的資料,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私家醫院不同級別的病房的病床數目如下:
病房級別 病床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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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等病房 355
二等病房 643
一般病房 2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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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3 906
衞生署並沒有按收費級別收集私營醫院病床數目的資料。
(二)私家醫院於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的整體病床住用率分別為67%和61%。衞生署並無按病房類別及收費分類收集病床住用率的資料。
(三)現時有兩間私家醫院須按地契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病床服務。按批地條件,該等醫院須提供獲批土地上不少於
20%的病床為低收費病床,而其中一間醫院亦須提供20張免費病床。
衞生署會突擊巡查私家醫院,查核免費及低收費病床的服務。私家醫院亦須定期向衞生署報告有關病床的使用率。如發現有違反批地條件的情況,衞生署會將個案轉介地政總署跟進。
(四)自願醫保計劃訂定「最低要求」,讓市民購買的醫療保險可提供基本的保障,讓他們可以選擇使用私營醫院普通病房的服務。為配合自願醫保計劃的推行,我們將推動及便利私營醫院的發展,藉此增加本港整體醫療服務量,以應付不斷增加的服務需求。預計至二零二零年時,私營醫院的病床數量,將會較現時增加超過四成,這將有助控制私營醫療服務的收費水平。
事實上,私營醫院不得隨意改變病房配置安排(例如病床數目、病房間隔等),而任何改動均必須先向發牌當局申請,證明已符合有關房舍、人手和設備方面的發牌要求。
(五)我們在利便私營醫院發展時,致力確保新醫院會提供良好質素的服務,切合市民需要。就此,我們就私營醫院發展訂定了一系列特別要求,當中包括新醫院需要提供套餐服務及提高收費透明度。
對於現有私營醫院進行擴建/重建和主要在私人土地發展的新私營醫院,我們會邀請相關醫院在發展時考慮接納提供套餐服務及提高收費透明度等特別要求。如獲醫院營辦者接納,這些特別要求將透過修訂土地契約落實。
就政府於二零一三年透過公開招標批出黃竹坑用地以發展私營醫院的計劃而言,根據政府與中標者簽署的契約條款,在套餐服務及收費透明度方面,新的私營醫院每年會把最少51%的住院病床日數,透過標準病床及套餐服務收費形式提供予本港居民;以及向公眾提供全面的收費資料。
完
2015年2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