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五題:牙科服務
以下是今日(二月四日)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政府在二零一四年編訂的《香港健康數字一覽》,截至二零一三年年底,本港有2
310名牙醫,與人口的比例為1:3125,而牙齒衞生員則有367名,與人口的比例為1:19672。然而,牙科治療師和牙科手術助理員的數目則未有提供。據悉,政府已就牙醫等13項受法定規管的醫護專業人員進行人力推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措施增加牙醫的數目;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本港目前牙科治療師和牙科手術助理員的數目分別為何;及
(三)有否就牙科治療師、牙科手術助理員和牙齒衞生員進行人力推算;有否評估該等專業人員現時是否短缺;若評估結果為有短缺,有否措施增加他們的數目?
答覆:
主席:
(一)任何有意在香港以牙醫身分執業的人士必須符合香港法例第156章《牙醫註冊條例》(《條例》)列明的資格,經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批准,才能成為註冊牙醫。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是根據《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規管機構,負責處理本港牙醫的註冊及規管事宜。
就本地培訓而言,香港大學牙醫學院是香港目前唯一提供牙醫學士學位課程的院校,每年培訓學額約50個。另外,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每年舉辦許可試,供在海外接受牙醫培訓的人士考取在港執業資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的名冊共錄有約2
300名註冊牙醫。
為應付人口增長和老化,市民對醫療服務需求增加等問題,政府成立了一個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擔任主席的督導委員會,就香港的醫護人力規劃及專業發展問題進行策略性檢討。檢討涵蓋13個受法定規管的專業,包括醫生、牙醫和其他輔助醫療人員。督導委員會會就如何應付預計的醫護人力需求及促進專業發展提出建議,以期確保香港的醫療系統得以健康持續發展。
(二)及(三)牙齒衞生員是指符合香港法例第156B章《牙科輔助人員(牙齒衞生員)規例》(《規例》)第3條訂定的資格,獲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接納,可登記為牙齒衞生員的人士。根據《規例》第6條,牙齒衞生員的工作範圍主要包括按照牙醫的指示,進行洗牙、刮牙、拍攝口腔X光片,以及就牙齒衞生有關事宜提供意見。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底,登記牙齒衞生員共有387名。
牙科治療師是指已完成必須的訓練期,並通過牙科治療師證書考試,或具備同等資格的牙科輔助人員,主要職責是為十八歲以下人士提供基本牙科治療,如洗牙和補牙等,並教導市民口腔健康知識。雖然目前本港的牙科治療師無需在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註冊,但根據《條例》第31(3)條,牙科治療師只可在衞生署轄下的政府學童牙科診所工作,因此其在職人數可視為在香港從事牙科治療師的數目。截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受聘於政府的牙科治療師人數為276人。
牙科手術助理員指協助牙醫治理病人的牙科輔助人員。從事牙科手術助理員無需根據《條例》登記或註冊,亦沒有特定的入職資格限制。一些牙科手術助理員會經不同院校和機構(例如菲臘牙科醫院)修讀完成牙科手術助理員證書課程,另一些則經在職訓練而投身牙科手術助理員行業。根據衞生署在二零零九年進行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報告,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從事牙科手術助理員的總人數為2
847人。
衞生署已於二零一四年四月開展新一輪醫療衞生服務人手統計調查,範圍包括牙齒衞生員、牙科治療師和牙科手術助理員。待有關的數據收集和統計工作完成,調查結果將上載至衞生署網頁。當局會因應情況需要,鼓勵院校開辦相關培訓課程。
完
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