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八題:控煙工作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劉皇發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工作地方和購物商場全面實施禁止吸煙的規定後,不少煙民轉移到辦公大樓和商場的出入口附近吸煙,進出該等建築物的人士因而須路經一個變相的吸煙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上述情況對途人的影響;及
(二)會否檢討現行的禁煙規定,以找出解決此問題的方法?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一直從多方面手,包括透過立法、徵稅、宣傳、教育、執行法例及推行戒煙服務,盡量減少煙草的廣泛使用和減低二手煙對公眾健康的影響。
在立法會二○○六年通過修訂《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下稱條例)後,法定禁煙區已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大幅擴大至包括所有室內公眾地方及工作間,以至不少室外的休憩地方。設立禁煙區的目的,是盡量減少二手煙對市民的影響。自從去年擴大法定禁煙區以來,市民享受到的無煙空間及健康環境已比以前大幅增多。政府統計處於二○○七年十二月至二○○八年三月期間進行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亦顯示,有57%市民認為在公眾地方接觸到的二手煙比以前減少了。而在15歲及以上的人口當中,習慣每日吸煙人士的比率,也由二○○五年的14.1%,下降到11.8%。上述數字顯示當局採用的多方控煙措施取得一定的成效。
我們會在此良好基礎上繼續致力控煙工作。當局現階段的首要工作是在法定禁煙區內落實禁煙執法,按計劃於二○○九年實施定額罰款制度,並同時透過宣傳、教育及推廣戒煙服務,鼓勵和協助市民戒煙。同時,當局亦會循序漸進擴大控煙範圍,計劃在定額罰款制度實施後,逐步將公共運輸交匯處劃為法定禁煙區。當局亦會根據法例規定,於明年七月一日於暫緩執行禁煙的場所正式推行禁煙。我們相信屆時市民吸入二手煙的情況將進一步減少。
完
2008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