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四題:私營靈灰安置所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規管以商業方式經營的私營靈灰安置所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政府現時在各區提供的靈灰龕的數量是否足以應付需求;
(二) 是否知悉現時私營靈灰安置所的數目;
(三) 過去三年收到多少宗針對私營靈灰安置所的查詢或投訴,以及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
(四) 有否研究私營靈灰安置所的數目有否上升的趨勢;及
(五) 會否考慮訂立發牌制度以規管私營靈灰安置所;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五部分的提問,我們的回覆如下:
(一)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轄下有八個墳場設置靈灰安置所,共提供約146,000個龕位,供市民申請配售。現時,食環署提供的靈灰龕位基本上已全部售罄。預計未來五年會有約59,000個新的公眾靈灰龕位落成,而同期需要火化的遺體宗數估計達195,000宗。興建新公眾靈灰安置所進度受到局限,主要是由於香港地少人多,而且地區人士大多抗拒這類設施的興建,導致不少項目未能開展。事實上,除了公眾靈灰龕外,非政府的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天主教、基督教、佛教等宗教團體營辦的墳場,以及私營機構營辦的處所如沙田寶福山、寺院、庵堂等亦有提供靈灰龕位。此外,市民亦可選擇以其他方式處理先人骨灰,例如將骨灰撒海或撒在紀念花園內。
(二) 政府並沒有私營靈灰安置所的全面統計數字。
(三) 二○○六年至今,食環署共收到17宗市民針對私營靈灰安置所的查詢或投訴。食環署在收到有關投訴後,會派員調查私營靈灰安置所的運作有否引致環境滋擾問題,並會將投訴轉介地政部門就有否違反土地使用規定方面作出跟進。
處理地政及規劃的部門亦不時收到關於私營靈灰安置所霸佔官地、違反《城市規劃條例》或處於僭建物的查詢或投訴(包括由其他政府部門轉介的個案)。但部門並沒有統計直接或經其他渠道(如傳媒等)接到的投訴個案的確實數字。有關部門會根據土地契約、《城市規劃條例》及《建築物條例》賦予的權力,按照既定程序處理不合乎規劃用途、土地契約或對生命、財產構成即時危險的僭建物或違例發展。
(四) 正如回覆第二部分所述,政府並沒有私營靈灰安置所的全面統計數字。數目是否有上升的趨勢,資料亦不詳。不過,可以理解的是私營靈灰安置所在社會上有一定的需求,原因是他們提供了一些公眾靈灰安置所沒有提供的額外服務,例如每日上香或供奉祭品。而事實上,公眾靈灰安置所只可能提供有限數量的靈灰龕位。
(五) 存放骨灰並不構成公共衞生問題。因此,政府並沒有訂立法例從這方面規管私營靈灰安置所。
其他有關政府部門會根據其權限內的法例和行政措施處理有關私營靈灰安置所的問題、查詢及投訴。
完
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