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題:「有『營』食肆」運動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衞生署於本年初全面展開有「營」食肆運動,參與此運動的食肆均承諾每天提供包括「蔬果之選」(材料全屬蔬果類或蔬果類材料的體積是肉類的兩倍或以上)和「3少之選」(少脂肪或油分、鹽分及糖分)的有「營」菜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調查市民對此運動的反應,包括在該等食肆用膳的市民當中,選擇有「營」菜式的百分比;若有調查,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發現參與此運動的食肆違反上述承諾的情況,以及有何措施監察此等食肆是否提供有「營」菜式;及
(三) 會否參考最近美國紐約市的做法,推動參加此運動的食肆在菜單中列明各款菜式所含的熱量,讓市民選擇菜式時參考,以推廣更健康的飲食習慣?
答覆:
主席:
衞生署在二○○七年七月推行了「有『營』食肆」運動先導計劃,鼓勵及協助食肆提供更多以水果蔬菜為主及含較少油、鹽、糖的菜式,讓市民外出用膳時有更多健康的選擇。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 衞生署就參與先導計劃的食肆及其顧客進行了隨機調查,受訪對象包括有關食肆的顧客及員工。調查結果顯示,48%的受訪顧客有留意「有『營』食肆」及「有『營』菜式」;24%的受訪顧客曾經點選「有『營』菜式」;99%的顧客支持食肆提供較健康菜式;而75%的顧客表示會因食肆提供健康菜式而再次光顧。
(二) 綜合了先導計劃的經驗,衞生署已在二○○八年四月正式展開
「有『營』食肆」運動。食肆須派員出席培訓,了解運動的要求,以及掌握製作「有『營』菜式」的方法和要點。完成培訓後,學員須通過營養知識及餐單設計方面的評核。其後,食肆才能取得「有『營』食肆」的資格。參與食肆亦必須符合衞生署發出的指示,每天提供最少5款「有『營』菜式」,包括「蔬果之選」(*1)及「3少之選」(*2);在餐牌上清楚標示「有『營』菜式」;並在當眼處張貼「有『營』食肆」標誌和存放顧客意見表。
衞生署會進行訪查,確定參與計劃的食肆是否符合要求。「有『營』食肆」每年須重新登記以確保達到上述基本要求。如食肆在沒有合理解釋下未能符合運動的指定要求,其「有『營』食肆」資格會被取消。
「有『營』食肆」運動正式展開以來,衞生署共進行了90多次訪查,發現部分食肆未能完全符合計劃的要求。衞生署已敦促食肆跟進,而其後相關食肆已實施了所需的措施。
(三) 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的建議,均衡飲食包括增加進食水果及蔬菜的份量;有限度攝取脂肪、糖分和鹽分(鈉質);以及達至熱量的平衡及健康體重。菜式的熱量只是營養資訊的其中一種,故此單是提供食物的熱量數值並不能為市民提供全面的營養資訊。衞生署將繼續透過不同渠道向市民發放健康飲食的訊息,並鼓勵業界配合,以營造有利的環境,推動市民維持均衡飲食的習慣。
註
(*1) 「蔬果之選」:代表菜式的材料屬蔬果類或按體積計,蔬果類是肉類的2倍或以上。
(*2) 「3少之選」:代表菜式是採用較少脂肪或油分、鹽分及糖分烹調或製作。
完
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