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二題:普通科門診診所醫生
以下為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家麒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由二○○七年十月一日起,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為正接受專科訓練的醫生提供為期九年的聘用合約。然而,某些在醫管局轄下普通科門診診所(普通科診所)工作的醫生告知本人,他們最近只獲為期一年的續聘合約(與之前合約的年期合計仍不足九年),而且工作繁重亦影響到他們接受培訓的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在普通科診所工作的醫生按聘用身份(公務員、常額制員工、合約員工等)劃分的人數分別為何;
(二)自二○○三年七月以來,普通科診所每年分別有多少名醫生入職及不獲續聘,以及他們不獲續聘的原因為何;
(三)在普通科診所工作的醫生不能獲得為期九年的聘用合約的原因,以及醫管局有否考慮該項措施對有關員工士氣的影響;
(四)現時普通科診所的醫生每節(4小時)最少、平均和最多服務多少名病人,以及醫管局有否評估這些醫生的工作量有否影響他們接受培訓的機會;及
(五)醫管局編配工作予普通科診所的醫生時,給予正接受家庭醫學專科訓練的醫生每星期多少個小時接受有關的培訓,以及有否給予其他的普通科診所醫生時間或資助,讓他們參加延續醫學教育活動;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現時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普通科門診診所(普通科診所)工作的醫生有兩類,一類是受聘於這些診所工作的醫生;另一類則是受訓中的家庭醫學專科醫生。這些醫生按聘用身份劃分的人數載於附表一。
(二)二○○三年七月起醫管局普通科診所每年聘用的合約醫生人數,和沒有續約的合約醫生人數載於附表二。一般來說,沒有續約的原因包括醫管局基於服務需要和醫生工作表現等考慮而決定不續約,或醫生按個人意願在任內辭職或不接受續約。
(三)以合約形式受聘於普通科門診的非專科培訓醫生,其合約年期按服務需要而定,一般不超過三年。合約結束後,醫管局會視乎合約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服務需求,考慮是否續約。至於在普通科診所工作的家庭醫學專科培訓醫生,以往他們以兩個兩年合約受聘。為配合專科培訓上的需要,醫管局於二○○七年年底引入新的「九年培訓合約」,以確保受訓醫生有充足時間完成專科訓練。所有在二○○七年年底起受聘的家庭醫學專科培訓醫生,會獲得一份為期九年的合約,合約訂明受訓醫生必須於合約期內達到指定的工作表現要求,並於六年內通過中期專科考試。
上述新機制亦適用於二○○七年年底前入職而現時仍留任於醫管局的家庭醫學專科培訓醫生。這些醫生只要達到指定的工作表現和通過中期專科考試的要求,便可以獲新的合約繼續受聘。新合約與現有合約的年期合共為九年。醫管局正陸續安排替這些醫生分批轉用新的合約繼續受聘。
(四)根據二○○七年十二月的資料,整體來說,在醫管局普通科診所工作的醫生每節(四小時)服務病人人次由二十六至四十四不等,平均人次為三十七。對於在普通科診所工作的家庭醫學專科培訓醫生,醫院一般會根據服務和診所運作上的需要,以及培訓方面的要求,為他們分配工作。現時的工作安排一方面配合香港家庭醫學學院的培訓要求,同時亦能照顧服務上的需要。
(五)在普通科診所受訓的家庭醫學專科培訓醫生,會被安排接受普通科診所內合資格家庭醫學專科醫生的督導,時間為每星期不少於三小時。此外,根據香港家庭醫學學院的規定,在醫管局受訓的家庭醫學專科培訓醫生每星期須參加一節(約三小時)之基礎家庭醫學專題講座。
醫管局一直鼓勵受聘於普通科診所工作的在職醫生,參加與家庭醫學或基層醫療有關的培訓計劃,包括家庭醫學專科培訓、家庭醫學文憑或碩士課程。有關部門會因應服務運作及人手編排,盡量相應配合。同時,醫管局亦鼓勵所有在職醫生以自願性質參加醫管局或其他機構舉辦之持續進修活動。
完
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