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九題:公立醫院所獲的捐款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家麒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在過去五年,載於附件一的醫院每年所獲撥款和從社區籌募所得的捐款;
(二) 醫院管理局有否發出指引,訂明醫院聯網及其轄下醫院應如何運用捐款;及
(三) 鑑於有醫生向本人反映,公立醫院現時須把籌募得來的捐款全數上繳到其所屬醫院聯網作重新分配,政府是否知悉這項安排,以及有否評估這項安排會否打擊社區人士捐款的意欲?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服務是透過轄下七個醫院聯網提供的。政府撥予醫管局的撥款,由醫管局自行分配予轄下七個聯網及醫管局總部。醫管局主要根據個別聯網地區的服務需求、服務發展情況、現有設施的運作需要等因素考慮分配撥款。醫院管理局於2003/04年度至2006/07年度向各醫院聯網的撥款載於附件二。至於各醫院所獲的私人捐款總額及五筆最大的捐款額,有關資料載於附件三。
(二) 醫管局內部向所有醫院發出指引和規條,清楚列明醫院必須確保所有捐款按照捐款人的指示和意願運用。如捐款人沒有就捐款的運用方法作出書面指示,其捐款將會用於資助醫院的一般日常運作。所有捐款的運用都經醫管局內部和外聘核數師詳細審核,確保捐款的運用符合捐款人的指示,而使用程序亦符合醫管局的指引和規條。
(三) 醫管局在運用撥款時會根據捐款人的指示和意願來分配捐款。除非捐款人作出明確指示要求把捐款分配給醫管局總部或予其他聯網/醫院,否則獲贈捐款的醫院無須將捐款轉交醫管局總部或其所屬聯網作重新分配。
完
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