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一題:法定禁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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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家富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在室外公眾地方吸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自《2006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實施後,在指定禁止吸煙區範圍外(例如食肆門外)吸煙的情況是否普遍、哪些地點的情況特別嚴重,以及對市民在健康及吸煙習慣方面(特別是兒童吸煙問題)的影響;若知悉,詳情為何;若不知悉,會否考慮進行調查,以了解有關情況;

(二) 自本年一月一日至今,政府就在室外公眾地方的指定禁止吸煙區吸煙所作出的檢控數目;在該等地方實施禁煙措施有否困難;若有,詳情為何及在哪些地點實施該等措施遇到特別困難,以及政府採取了甚麼措施解決困難;及

(三) 會否考慮修改法例,將與在室內區域的指定禁止吸煙區(例如商場)的入口相隔十五米以內的範圍指定為禁止吸煙區;若否,原因為何,以及如何保障市民在進入有關場所前不會被逼吸入大量二手煙?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各分項提問的回覆如下:

(一) 設立禁止吸煙區的目的,是盡量減少二手煙對市民的影響。同時,當局亦平衡了各方面包括吸煙者與非吸煙者的訴求。法定禁煙區自本年一月一日起大幅擴大,市民吸入二手煙的機會已大大減少。當局現階段的首要工作是在法定禁煙區內落實禁煙執法。至於經修訂的《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實施後,就吸煙者人數、次數和習慣的改變、二手煙在法定禁煙區範圍外的影響,及市民對整體控煙措施的反應,我們會在稍後時間進行調查和研究,以便評估新例的效果。

(二)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指定的法定禁止吸煙區載於該條例附表二第一部分。自本年一月一日起,控煙辦在室外法定禁煙區共安排發出七十張告票予違例吸煙的人士。當中六十九宗發生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公眾遊樂場地,一宗發生在公立醫院。整體而言,自擴大禁煙範圍以來,絕大部分市民均奉公守法自覺遵守禁煙規定。現時當局並無就室外範圍實施禁煙規定遇到特別困難。

(三) 修訂條例已大幅擴大了法定禁煙範圍,而新例實行至今只有六個月,巿民需要時間適應,當局亦需要時間評估新例的效果。現階段我們並無打算進一步擴大法定禁煙區的範圍。正如第一段回覆所述,我們會待條例落實一段時間後進行調查和研究。我們亦須留意,不論禁煙區如何擴大,禁煙區與非禁煙區都須要有清楚明顯的界線,實施任何禁煙規定都必須考慮如何有效執法及讓市民容易遵守。

  控煙的長遠目標是要減少吸煙者,特別是年青吸煙者的數目。現時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均有提供戒煙服務,過去五個月致電衞生署戒煙熱線的人數相較去年同期上升一倍,很多在社區工作的家庭醫生及藥劑師亦加入了提供戒煙服務的行列。我們會繼續聯同社區各界鼓勵市民戒煙,希望戒煙的趨勢持續下去。




2007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3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