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三題:推廣母乳餵哺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永達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政府推廣母乳育嬰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在具一定規模的商場、酒樓、文娛中心及遊樂設施等場所設置母乳育嬰設施的困難及局限;若有,研究的結果;
(二) 有否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發表的「成功母乳餵哺十項要點」,要求私家醫院拒絕接受免費或廉價母乳代用品的捐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計劃加強宣傳母乳對初生嬰兒的好處;若有,具體措施的詳情?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現時,某些大型商場、百貨公司、酒店及部分政府處所或設施中,已按需要設有供育嬰及餵哺母乳之用的設施。我們會與其他政府部門及私營機構商討,研究進一步推廣母乳餵哺,以及探索增設授乳空間的需要及可行性。為了設置育嬰室及餵哺母乳的設施,在樓宇的改動、結構和保養方面,須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在進行改動時亦須考慮設施所在的位置是否會影響走火通道,設置有關設施會否增加樓宇的總樓面面積等因素。實際的困難及局限,仍須視乎每個個案的情況而定。
(二) 世界衞生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發表了《成功母乳餵哺十項要點》(下稱《要點》),建議每個提供產科服務及初生嬰兒護理服務的機構應做到《要點》所列出的內容。
為落實《要點》中的建議,衞生署已制定「母乳餵哺政策」、培訓母嬰健康院的護士和醫生,讓他們有適當的知識和技巧輔導母親以母乳餵哺。另外,醫管局製作了一本母乳餵哺手冊,向產科及兒科的工作人員提供清晰及劃一的母乳餵哺指引,並為醫護人員舉辦母乳餵哺的培訓課程,使他們有足夠的知識去協助母親以母乳餵哺。母親亦可從衞生署及醫管局的產前門診服務獲得母乳餵哺的指導,並會在產房及產後病房獲協助進行母乳餵哺。母親於出院後亦會被轉介參與母乳餵哺支援小組。
衞生署亦鼓勵各醫院遵從由世界衞生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頒布的《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後稱《守則》),推廣恰當地使用母乳代用品。另外,醫院管理局亦已經於二○○二年成立愛嬰醫院策導委員會,負責制定醫院管理局轄下醫院的母乳餵哺策略,並正研究以招標方式購買奶粉,並限制奶粉商必須遵從《守則》,以恰當的手法推銷母乳代用品。
(三) 衞生署一直與醫管局及其他相關團體合作,透過不同的渠道推廣母乳餵哺的好處,例如向孕婦提供母乳餵哺的意見及派發相關的資料、製作電視和電台宣傳短片、單張、視像光碟、為孕婦及母親舉辦母乳餵哺工作坊及講座、於嬰兒用品展設立攤位推廣母乳餵哺和其他宣傳活動等。衞生署會繼續與相關團體合作,鼓勵更多母親選擇以母乳餵哺。
完
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