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八題:社會福利署的欣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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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社會福利署推行的欣曉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該計劃推行至今,參與計劃的家長和兒童照顧者的數目及居住地區;因沒有履行計劃的責任而被扣減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金的人數和所涉金額;獲豁免從事強制性工作的人數及獲得豁免的理由;成功找到全職工作和兼職工作的參加者數目、他們從事的工作種類及薪酬範圍、當中能夠脫離綜援網的人數、在綜援計劃的豁免計算入息安排下獲得豁免而無須在其綜援金中扣減其工作入息的人數及獲豁免的入息總額,以及因其入息超過「無須扣減」限額而被扣綜援金的人數及所涉金額;

(二) 如何確保該計劃的參加者獲得合理的工資及不會受到歧視、營辦計劃的非政府機構以何準則決定聘用條件和條款是否合理,以及有何措施協助找到工作的參加者繼續就業及獲得晉升機會;

(三) 會否考慮仿效英國的做法以改善該計劃,向長期領取綜援的單親家長提供為期一年的「在職津貼」以鼓勵就業,並向居於生活指數較高地區的受助人發放更多的津貼;及

(四) 委託香港大學對欣曉計劃進行評估和研究的結果及其公布日期,以及會否考慮將該計劃改為自願性質?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欣曉計劃」由二○○六年四月開始推行,截至二○○七年三月底,共有7 886名人士參加這項計劃,包括4 992名綜援單親家長和2 894名綜援兒童照顧者。有關參加者所屬18區的分佈,請參閱附件。

  截至二○○七年三月底,共有5 087名符合資格參加「欣曉計劃」的綜援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因沒有履行計劃的要求而被扣減綜援金每月200元。

  截至二○○七年三月底,共有9 539名綜援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獲豁免參與計劃。原因大致如下:

(a)需要照顧殘疾、年老或患病的家庭成員;

(b)已經從事每月工作時數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

(c)最近有親屬身故;

(d)經社會工作者評估為有特別問題;以及

(e)年齡已達59歲5個月。

  截至二○○七年三月底,共有2 215名參加「欣曉計劃」的綜援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找到有薪工作,成功率約為28%。其中包括836人找到全職有薪工作,而1 379人則找到兼職有薪工作。當中因成功就業而脫離綜援網的共有158人。成功就業的參加者的職業主要是清潔工人、服務業人員、銷售業人員、家庭傭工及其他非技術性行業。全職工作的平均每月工資為4,400元,兼職工作的平均每月工資則為1,600元。

  在「豁免計算工作入息」的安排下,截至二○○七年三月底,有57名參加者每月工資為600元或以下而獲全數豁免計算入息,有1 758名參加者每月工資介乎601元至4,399元而獲部份豁免計算入息,而每月工資為4,400元或以上而獲最高豁免計算2,500元入息的參加者則有400名。以上述找到工作的參加者為例,全職工作平均每月工資為4,400元的參加者,他們每月的綜援金及薪金總收入較沒有工作時獲發的綜援金額高2,500元。兼職工作平均每月工資1,600元的參加者,他們每月的綜援金及薪金總收入較沒有工作時獲發的綜援金額高1,100元,總收入的增加有助改善家庭生活。

(二) 社會福利署會為「欣曉計劃」參加者提供個人就業援助服務,並會在合適的情況下轉介他們參加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欣曉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為他們提供切合個人需要的就業援助,包括提供最新的勞動市場資訊。當參加者獲僱主聘用時,有關機構亦會協助他們了解自己的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及技能,從而分析有關聘用條件是否合理,以決定是否接受聘用。如參加者在求職時或就業後遇到困難,有關機構也會提供就業前和就業後的支援服務。此外,機構亦會安排參加者參加再培訓課程,提升他們的工作技巧和競爭力,從而增加晉升的機會。

(三) 綜援計劃下已設有「豁免計算工作入息」的安排,讓受助人包括單親家長可在不影響其領取綜援資格下保留部分的入息以增加家庭收入。這項安排的目的是鼓勵受助人就業,自力更生,既可讓他們改善生活質素,亦可增加工作經驗,加強自立謀生的能力。我們相信透過自力更生支援計劃措施,包括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應可鼓勵受助人求職和持續就業。

  另外,政府正準備在年中推出為期一年的「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以鼓勵居住在偏遠地區並有經濟困難的失業和低收入人士求職及跨區工作。「欣曉計劃」參加者只要符合計劃相關要求,並且同時沒有領取與就業有關的類似交通費津助,便可申請津貼求職及跨區工作。

(四) 社會褔利署委託香港大學對「欣曉計劃」進行評估研究,有關研究正在進行中,預計研究報告會於二○○七年年中完成。

  二○○二年三月,社署推出了「欣葵計劃」,目的是協助育有年幼子女的綜援單親家長尋找工作,但計劃屬自願參與性質,成效並不理想。汲取了推行「欣葵計劃」的經驗,社署推出了「欣曉計劃」,這計劃規定凡最年幼子女為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均必須尋找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工作。「欣曉計劃」的目的是進一步協助這些受助人免被社會孤立,提升他們重投勞動市場的能力,並在家庭環境許可的情況下盡早從事有薪工作以達致自力更生。受助人如有充份理據,例如最近有親屬身故,剛受到家庭暴力傷害或需要照顧殘疾家人的人士,則可獲豁免參加計劃。

  我們將參考香港大學的研究,檢討「欣曉計劃」的各項措施,為有工作能力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2007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4分

 


附件:
立法會第十八題附件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