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八題:協助隱閉長者
以下為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麟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建議於二○○七至二○○八年度增撥3,800萬元予156間長者中心,加強其外展工作,以接觸更多獨居長者,特別是隱閉長者,鼓勵及協助他們建立社交生活,並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轉介及支援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隱閉長者的定義,從社交健康、精神健康及生理健康角度界定隱閉長者所涉及的準則,以及有否其他界定隱閉長者的準則及方法;若有,詳情為何;
(二) 按居住地區劃分,隱閉長者的估計數目及其佔全港長者人口的百分比;
(三) 如何透過外展服務協助隱閉長者(包括改善他們的社交,神和生理健康及其他生活狀況);及
(四) 上述向有需要的隱閉長者提供的轉介及支援服務的詳情?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隱閉長者」並無嚴謹的定義,泛指與社會隔離,有需要時不懂得主動尋求協助或支援,又不為現有社區支援網絡所知的長者。他們通常獨居,欠缺家庭或朋輩支援,以及沒有正常的社交生活和網絡。
(二) 由於隱閉長者不為現有社區支援網絡所知,我們無法確實掌握社區中隱閉長者的數目。政府統計處亦沒有關於「隱閉長者」的統計資料,但有獨居長者的統計資料。根據政府統計處「2006年中期人口統計」的資料,香港約有98
829名65歲或以上的獨居長者,約佔長者總人口的11.6%。不過,絕非所有獨居長者都是隱閉長者。目前,長者地區中心及長者鄰舍中心共約有39
000名會員是獨居長者;長者地區中心轄下的長者支援服務隊接觸到的長者中,約30 000名是獨居長者,部分亦是長者地區中心及長者鄰舍中心的會員。
(三)及(四) 目前,全港41間長者地區中心及其長者支援服務隊和115間長者鄰舍中心已有透過外展工作接觸獨居長者。二○○七/○八財政預算案增撥了三千八百萬元經常撥款予這些中心,使它們可以加社工人手,進行策劃及動員地區資源(包括義工),以加外展工作,接觸更多獨居長者,特別是隱閉長者,鼓勵及協助他們建立社交生活,並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轉介及支援服務。
當長者地區中心及其轄下的長者支援服務隊和長者鄰舍中心接觸到獨居及隱閉長者後,會嘗試與他們建立互信,幫助他們脫離孤寂的生活,確定他們的需要,並為他們提供所須的支援和服務,包括為他們配對義工,安排社工及/或義工透過電話送上慰問、進行探訪、及提供個人協助(例如護送服務、臨時/短期家務協助及家居維修服務)。長者如有健康問題,長者地區中心或長者鄰舍中心可轉介他們到醫院管理局接受治療。如有房屋需要,中心可轉介社會福利署考慮作出體恤安置建議。對於有經濟困難的長者,中心可協助他們申請經濟援助。如有需要,中心亦會為需要社區照顧或院舍照顧資助服務的長者安排體格評估,確定他們是否符合申請各類資助服務的資格。
完
2007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