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五題:社會福利署欣曉計劃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社會福利署(社署)於今年四月推出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為協助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及兒童照顧者尋找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考慮甚麼因素以決定上述人士當中哪些應參與「欣曉計劃」,以及「欣曉計劃」的目標除了協助他們找尋工作脫離綜援網外,有沒有包括幫助他們脫離貧窮;若會,透過甚方法;
(二)關於有報道指截至今年八月為止,有2
000多人由於沒有履行計劃的責任(如出席工作計劃面談或參加深入就業援助計劃)而又沒有合理解釋,因而被社署扣減綜援金每月200元,可否按他們的年齡、家庭成員數目及子女數目等背景資料,表列上述人數的分項數字,以及他們沒有履行責任的原因;及
(三)會向第(二)項所述人士提供甚麼支援,以協助他們解決困難及履行「欣曉計劃」所訂的責任?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於二○○六年四月推行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目的是協助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升自助能力,並透過成功就業融入社會,邁向自力更生。
為了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我們只要求受助人在不影響照顧子女的情況下,例如在子女上學時間,從事每月工作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計劃除了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包括定期與他們進行面談提供意見,協助他們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資訊和其他支援服務,我們更會轉介沒有或較少工作經驗的家長參加由社會福利署(社署)委託的非政府機構所營辦的「欣曉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為他們提供一系列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包括基本技能及技能提升訓練等。
「欣曉計劃」自推行以來顯示,計劃能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並建立自信、成為子女的榜樣。透過全職或非全職工作,有關綜援單親家長/家庭照顧者更可透過綜援計劃下豁免入息安排,進一步改善生活。
(二)及(三)在計劃推行前,社署發信給所有目標受助人,向他們介紹「欣曉計劃」及附上簡介單張,讓他們了解參加計劃的意義,須要履行的責任,獲豁免的機制和拒絕參加的後果等。由二○○六年四月起,社署職員安排與目標受助人面談,再向他們詳細解釋欣曉計劃的內容,確定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便會為他們辦理參加計劃的手續。如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而拒絕參加計劃,本署便會按規定扣除他們每月200元的綜援金。但是假若受助人已開始積極尋找工作,但暫時未能找到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他們是不會被視作違反規定,我們會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服務,直至他們成功就業。受助人如有充分理由(例如最近有親屬身故、剛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等),亦可短暫獲得豁免履行尋找有薪工作的規定。
計劃由本年四月推出,短短半年內已有約1 000名受助人覓得全職或半職有薪工作,踏出第一步,「欣曉計劃」有很好的開始。
計劃推行至今有2
850名(佔目標受助人21%)未能提出充分理由拒絕參加計劃,他們大部分年齡在40-49歲(62.5%)的組別內,家庭成員數目則以4人及5人或以上為主(30.6%及28.7%),大部份的受助人(41.7%)有2名子女。有關數據詳列於附件。
據我們初步了解,有關受助人拒絕參加「欣曉計劃」有多種原因,包括:
* 因扣除的金額不大,可能感到並不在乎,尤其是家庭成員較多的家庭;
* 不想遵守計劃的要求,尤其是配偶已參加或曾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 以需要照顧子女為理由,不願意參加;
* 從未工作,害怕出外工作;
* 從未工作,期望子女在完成學業後出外工作而脫離綜援。
為協助政府考慮應否繼續推行計劃及如何改善有關措施,社署已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研究,評估的範圍主要包括:
(i)研究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包括拒絕參加計劃和已從事工作的受助人的社會特性、背景、心理狀況和他們對計劃的意見等;
(ii)研究不同類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尋找工作的行為(如尋找工作的方式、求職態度和成功獲職的比率)及他們的就業狀況(如工種、工資,工時和成功脫離綜援網的比率);
(iii)研究及分析「欣曉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在協助參加者成功及持續就業的因素/障礙,包括參加者和推行計劃職員的意見;及
(iv)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作為借鑑。
香港大學會根據各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以隨機抽樣的方式,進行基線調查、主體調查、深入面談和聚焦小組討論等,輔以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從而得出研究結果。整項研究預計將於二○○七年中完成。我們將根據香港大學研究所得的結果,檢討有關計劃的各項措施,從而改善計劃,為有工作能力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完
2006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35分
附件:
立法會第五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