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八題:研究設立吸煙房的可行性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家麒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會在本年10月19日恢復《2005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時,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表示政府將會研究設立吸煙房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是否有證據證明設立吸煙房能有效防止二手煙影響周遭環境;
(二)上述研究是否全由政府有關部門負責,還是會交由外聘的顧問公司進行;
(三)上述研究的預算開支;有關開支是否全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支付,以及該項額外支出會否影響相關部門的其他服務;
(四)會否邀請醫護界人士、禁煙團體、屋宇裝備工程學者及其他相關團體參與整個研究計劃;及
(五)會否定期向本會匯報研究的進度?
答覆:
主席女士:
首先我希望在此重申,我們建議研究的,是一個純粹供吸煙者在房內吸煙的房間,內裏不准有其他活動(包括飲食及其他服務)進行,非吸煙者及員工亦不得進入。我亦希望強調,《2005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通過後,政府當局現時的首要工作是有效地落實該條例。我們會集中資源,就條例的修訂,特別是二○○七年一月一日的禁煙規定,進行廣泛宣傳,務求令市民充分知悉有關規定以便遵守。同時我們亦會繼續積極地推廣戒煙服務和反吸煙教育,希望儘量減少吸煙者特別是青少年吸煙者。「吸煙房」的建議並不是條例草案的一部分,其研究也不是我們現階段的工作重點。
現就提問的各部回答如下:
(一)正如本局同事過去一年多在法案委員會的討論中所述,就我們建議研究的上述「吸煙房」形式,現時並未有充分科學實證研究或任何國際上認可的抽風系統標準,確認建議的可行性。正因如此,我在二讀辯論演詞中,提出進行有關研究。研究的其中一個重點是技術上是否可以令房外的空氣不受房內的二手煙影響,大原則是要保障房外的人的健康。
新的條例生效後,可以預見很多吸煙人士會到戶外吸煙。在市區的一些繁忙地區,在街上的行人可能被迫忍受大量的二手煙。吸煙房建議的出發點,是希望可以更有效地分隔吸煙者與非吸煙者,從而保障非吸煙人士。
(二)至(五)條例草案剛在十月十九日獲得通過。我們現在仍未開展有關「吸煙房」的研究工作,未知是否可行,亦未有任何研究工作的細節,包括開支成本、參與單位或落實過程等。
不過,正如我在二讀辯論中所述,在決定「吸煙房」是否可行或制訂任何有關的標準前,我們必須有充份的科學資料搜集和實驗證明其技術可行性。因此,預計我們會需要工程界的專才首先協助開展有關的技術性研究。視乎所涉及的技術或專業問題,我們會按需要尋求有關的專家意見。
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後,我們才能進一步考慮和討論應否落實此建議,現階段一切言之尚早。整個研究和討論過程一定會是公開和透明的,亦會適時諮詢公眾及立法會。
完
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