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題:醫療衞生專業人員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麟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哪些類別的衞生服務專業人員無須進行法定註冊便可向巿民提供醫療衞生服務,以及這些人員分別受聘於公營機構(包括所有政府部門及醫院管理局)及私營機構和私人執業的人數;
(二) 為何上述專業人員無須進行法定註冊便可提供服務,以及現時政府如何規管有關人員以確保服務質素;
(三) 政府有否與有關業界商討法定註冊的事宜;若有,有哪些業界參與商討,以及商討的次數、內容及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政府有否計劃訂立法定註冊制度,或仿效外國訂立衞生專業管理局,以規管上述業界及處理註冊事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目前,有12類醫療衞生專業人員須先經法定註冊方能在本港執業,包括:醫生、牙醫、中醫、助產士、護士、藥劑師、醫務化驗師、職業治療師、視光師、放射技師、物理治療師和脊醫。
另外,以立法會衞生服務界功能界別的組成為例,當中15個醫療衞生專業無須進行法定註冊,包括:聽力學家、聽力學技術員、足病診療師、臨床心理學家、牙科手術助理員、牙科技術員/技師、牙科治療師、營養師、配藥員、教育心理學家、製模實驗室技術員、視覺矯正師、義肢矯形師、科學主任(醫務)及言語治療師。有關專業人員受聘於公營機構的人數載列於附件一。
有關專業人員受聘於私營機構或作私人執業的估計人數載列於附件二。
(二) 政府在研究是否實施法定註冊時,會考慮該行業中若出現不當行為或未達專業水準人士執業對公所構成的風險,也會優先考慮人數較多並且主要在私營機構工作、與病人有較多接觸的醫護專業。
除了牙科手術助理員和牙科技術員外,上述不需法定註冊的醫護專業人員大都任職於公營機構,而公營機構的現存制度已就這些執業人員的工作採取不同形式的管制,從而為他們的水準提供了一定的保證。至於牙科技術員,他們的工作不涉及與病人直接接觸的工序,而牙科手術助理員的工作則由牙醫親自緊密監督。另外,我們留意到上述不少專業均設有學會為本的註冊系統。
(三) 在過去兩年內,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曾分別在三次會議中,聽取心理學家、義肢矯形師和營養師專業團體就有關專業規管事宜的意見。衞生福利及食物局鼓勵這些專業進一步發展學會為本的註冊系統,為消費者在選擇服務時提供有用的資訊。
(四) 各個國家或醫療體系對不同的醫護專業的規管模式和範圍會因應其實際需要而有所不同。在考慮是否需要推行法定規管時除了考慮第(二)部所述的理據外,還要顧及法定註冊制度的好處和代價。我們在鼓勵學會為本的註冊系統繼續發展的同時,亦會繼續聽取各業界的意見,力求取得平衡。
完
2006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30分
附件:
立法會十題附件一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