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題:內地供港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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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華明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關內地供港的蔬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目前有商販不經內地的註冊供港蔬菜農場,而直接從珠江三角洲各地市場搜購蔬菜於本港出售;

(二) 鑑於上述蔬菜可能由密封式貨車運抵香港,而商販或會向香港海關報稱該等為「出口」的蔬菜,當局有否估計每日經此方式輸入香港的蔬菜數量;

(三) 有否針對經上述運輸及報關方式運抵香港的蔬菜進行抽檢;若有,過去三年每年抽取的樣本數目;

(四) 有否對出售此類蔬菜的商販採取行動;若有,過去三年,當局每年採取行動及提出檢控的個案數目,以及定罪個案的判罰詳情;及

(五) 由於上述蔬菜可能未經政府檢測,政府如何確保這些蔬菜符合本港的食用衞生標準?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在入境口岸檢查運載蔬菜的內地入境車輛時,曾有發現蔬菜非來自內地註冊菜場或收購站。

(二、三、四) 從陸路進口蔬菜絕大部分都經文錦渡管制站以非密封式貨車運載入口。間中亦有蔬菜以有冷藏裝置的密封式貨車運載,但均為經過清洗、切片或切葉等加工處理的蔬菜。

  所有從內地經陸路進入香港的貨物,根據香港法例均須按入口程序處理,而並不涉及「再出口」的另外處理方式。根據紀錄,香港海關暫未發現有商販經陸路以密封式貨車運輸蔬菜到港,並在進口艙單上報稱「出口」的情況,所以我們認為應沒有蔬菜經此方式輸入香港。我們亦沒有此類報稱出口而實質在本港售賣的紀錄。

  雖然沒有發現密封式貨車運載蔬菜到港而報稱「出口」的情況,但據香港海關資料,有商販以密封式貨車運送蔬菜而沒有正確報關。香港海關於二○○五年沒有發現這類個案,而於二○○六年一至六月,則發現有兩宗個案,共涉及5040公斤蔬菜。

  文錦渡管制站的海關人員一直與食物環境衞生署保持緊密合作,並不時舉行聯合行動,如發現懷疑有問題的入口蔬菜,會即時轉交食物環境衞生署跟進。由二○○五年一月至今,當局共扣查二十四輛有問題的運菜車輛,並銷十公噸有問題蔬菜。

(五) 現時所有運載內地蔬菜的入境車輛,必需隨貨附有由內地有關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發出的證明文件,以證明所運載的蔬菜是來自內地註冊菜場或收購站。

  食環署會在文錦渡入境口岸檢查有關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證明文件,經檢查後如發現該批蔬菜非來自內地註冊菜場或收購站,食環署會對該批蔬菜進行扣檢,農藥殘餘化驗結果滿意才會放行。此外,我們亦與內地合作打擊商販入口由非供港註冊農場出產的蔬菜。每當食環署發現有貨車運載此類蔬菜,便會記錄這些車輛的資料,再通知內地有關當局跟進。

  食環署會繼續在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抽取蔬菜樣本作農藥殘餘的檢測,以確保在市面出售的蔬菜是安全及適宜供人食用。




2006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9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