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一題:檢測進口水果農藥殘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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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明華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監控進口香港水果的殘餘農藥含量,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設立監控進口水果的制度;若有,監控的範圍和流程;若否,原因為何;

(二) 當局以何方法檢測進口水果的殘餘農藥含量、以何標準比較不同水果樣本的最高殘餘農藥含量,以及如何就聯合國食品標準法典委員會並無訂出「殘餘含量上限」的水果釐定有關上限;

(三) 過去三年,當局抽檢進口水果殘餘農藥含量的詳情,包括分別在香港、九龍及新界抽檢的樣本數目、每種所涉水果佔抽檢樣本總數的百分比、每種殘餘農藥含量超標的水果的樣本數目和它們各佔超標樣本總數的百分比;及

(四) 有否就不同原產地的水果採取不同的監控方法或標準,以及有否根據個別種類水果在不同季節的風險,於特定季節加強抽檢高風險水果;若有,有關的監控方法或標準,以及不同季節的高風險水果名單和相關的抽檢樣本數目;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除了在入境口岸抽查進口水果外,亦會在批發和零售層面抽查水果樣本,送住政府化驗所作農藥殘餘的檢測,以確保在市面出售的水果是安全及適宜供人食用。

(二) 檢測進口水果的農藥殘餘物時,我們會參照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及科學分析和風險評估的結果。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我們會根據有關食物的除害劑殘留量,以及該食物的人均消耗量數據,而得出從該食物攝入有關除害劑的水平;我們會將攝入水平與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衞生組織專家所訂定的安全標準作比較,以評估有關除害劑殘留量會否對健康構成風險。

(三) 在過去三年,食環署從入境口岸、批發和零售層面共抽取約480個不同類別的水果的樣本作農藥殘餘的檢測,分類見附表。其中只是在2003年的一個木瓜樣本中驗出含有百萬份之一的甲胺磷。我們並沒有按香港、九龍和新界分區抽檢水果樣本的數字。

(四) 食環署在執行恆常食物監察計劃時,會以科學分析和風險為本,抽取適當種類及數目的食物作檢測。由於水果不屬於高風險的食物,因此全年抽取的樣本數目不多。但食環署亦會適當地調整抽查水果的種類及檢測數目,例如每年六至九月期間會對荔枝及龍眼等季節性水果加強抽查。




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3分


附件:
立法會十一題附表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