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四題:牙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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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香文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牙周病患者向本人投訴,指政府牙科診所因治理牙周病不屬它們所提供的服務範圍而拒絕治理該牙患。關於公共醫療系統提供的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以何準則決定是否在公共醫療系統就某些病症提供醫療服務;

(二)有否定期檢討上述準則;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在公共醫療系統沒有就某些病症提供醫療服務的情況下,當局會否透過提供資助或其他方式,協助相關病人向私營醫療系統尋求治療;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一般而言,除牙科疾病外,對於其他所有在臨床上有需要接受治療的疾病,公立醫院及診所均會向求診病人提供所需的醫療服務。

  在牙科服務方面,政府的基本政策是透過宣傳和教育,提高社會人士對口腔衞生及健康的認識,以教育市民養成良好的口腔衞生習慣,適當地使用口腔護理服務,從而改善口腔健康及預防牙患。在治療方面,政府為有緊急及特殊需要的人士提供有限度的牙科服務。現時,衞生署在轄下十一家指定牙科診所,為市民提供免費的緊急治療服務(例如:處理牙痛及牙齒創傷);衞生署並於七家公立醫院內設立牙科診所,為住院病人及需要特殊口腔健康護理的人士,例如患有系統性疾病、肢體殘障、弱智或面部畸型的病人,提供牙科護理服務。以上服務並不包括治理牙周病的服務。事實上,良好的口腔衞生習慣是有助預防牙周病的。

(二)政府每隔十年會進行一次全港口腔健康調查,以確定和監察香港市民的口腔健康狀況及與口腔健康相關的行為,有關調查曾於二○○一年進行,調查結果顯示,香港市民的口腔健康狀況持續得到改善,亦不遜於世界很多發達國家,這個結果反映政府透過推動健康宣傳教育,能夠有效地促進市民的口腔健康。

(三)根據政府現行以預防為主的牙科服務政策,市民一般的牙科治療服務是由私營市場提供。當局亦會按需要向病人提供意見和渠道,讓病人可在私營醫療系統獲得合適的服務。對於經濟有困難人士,政府透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向高齡(六十歲或以上)、傷殘或健康欠佳人士發放牙科治療(假牙、牙冠、牙橋、刮除牙石、鑲補及根管治療)費用津貼。




2006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5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