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八題:家庭主婦納的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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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並沒有納入家庭主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海外國家及地區如何保障家庭主婦年老時的生活;若然,詳情為何;及

(二) 會否把家庭主婦納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大部分國家都沒有專為家庭主婦而設的退休保障計劃。然而,現行退休保障計劃中的措施或可惠及她們。

  加拿大和瑞典實行夫婦可共同分享退休金。在實行劃一退休金計劃的英國和荷蘭則抵免照顧家庭或子女期間之供款,即家庭照顧者因照顧家庭而沒有工作的期間都計算入退休金總供款期內。

  少數國家,如美國和日本,則會根據公共退休金投保人的供款記錄,向投保人的配偶提供退休保障。

  在歐洲和北美,大部分與收入掛勾的保障計劃都有遺屬受益保障,容許喪偶者繼續領取其已故配偶的退休金。

  加拿大和澳洲實行最低退休金保證計劃,所需支出來自政府一般收入。受益人都需要接受收入審查,確保資源只用於缺乏退休保障人士,類同香港實行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另外,香港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可申領大致無須入息審查的高齡津貼。

(二) 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供資料,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是一項以在職人士為基礎的退休保障制度,除法例訂明的獲豁免人士外,所有就業人士均須參與。非在職的家庭主婦可因應個人需要,選擇投資在市面上適合他們的儲蓄計劃,為其將來生活所需未雨綢繆。







2006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6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