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五題:促進殘疾人士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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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在去年五月四日回答本會的一項質詢時表示,當局曾在二○○三年去信369個資助機構,鼓勵它們推行促進殘疾人士就業的措施,當中21個機構已制訂聘用殘疾人士的內部指標。局長並表示會繼續推動更多機構進行這方面的工作。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21個機構所訂的內部指標為何,以及該等機構目前分別聘用了多少名殘疾人士;

(二) 現時有多少個資助機構已制訂有關的內部指標;及

(三) 推動資助機構聘用殘疾人士的工作進度如何,以及有否就這方面的工作制訂新措施?

答覆:

主席女士:

  在康復諮詢委員會就業小組委員會(以下簡稱就業小組委員會)的建議下,衞生福利及食物局(以下簡稱本局)曾於二○○三年五月去函369間法定組織和政府資助機構,鼓勵它們制訂僱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和指標。

  本局於二○○四年年初進行了一項跟進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有85間機構已制訂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其中21間亦已訂立聘用殘疾人士的指標。它們所訂立的指標介乎於0.1%至33%之間,最普遍採取的指標則為1%至2%。這21間有訂立指標的機構所僱用的殘疾人士總數為926人。

  本局曾於二○○四年八月將跟進調查的結果呈交就業小組委員會討論。有鑑於採取有關措施的法定組織和政府資助機構數目相對於在二○○二年進行的一項類似的調查所得的數目普遍有所上升,委員會認為跟進調查有助鼓勵這些機構聘用殘疾人士,故建議政府繼續進行類似的跟進調查。

  本局會於本年進行另一次跟進調查,從而鼓勵未有訂立殘疾人士聘用政策和就業指標的法定組織和政府資助機構制訂有關政策和指標,同時亦建議已達標的機構考慮提升指標,並於機構年刊內公布其殘疾僱員數目。我們亦會將調查結果呈交就業小組委員會討論。




2006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2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