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九題:打擊詐騙綜援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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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鳳英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

  關於詐騙及濫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綜援金),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按受助人類別(年老、永久性殘疾、健康欠佳、單親、低收入、失業及其他)劃分,自二○○三年至本年二月底,每年懷疑及調查屬實的詐騙個案數目和所涉金額;在調查屬實的個案中,交由警方處理、遭警方檢控及被定罪的個案數目各有多少,以及定罪個案的最高、最低和一般刑罰;

(二) 有否就詐騙和濫用綜援金的數據進行詳細分析;若有,分析結果為何;若否,日後會否考慮進行有關的分析;

(三) 現時社會福利署轄下專責防止和調查詐騙和濫用綜援金個案的人手詳情,以及當局會否在下一個財政年度就有關工作增撥人手和資源;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有否檢討現行防止詐騙和濫用綜援金的措施;若有,結果為何,以及會否推行新措施,以進一步防止和加快處理懷疑詐騙個案;若會,推行時間表和新措施的詳情?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由二○○三至二○○四年度至二○○六年二月底,社會福利署(社署)共接獲13 210宗懷疑詐騙綜援舉報,經調查後證實為詐騙個案共有1 801宗,所涉金額約一億一千萬元。已證實有詐騙成分並交由警方跟進的個案有527宗,被定罪的個案則有207宗,刑罰包括入獄、守行為、社會服務令、罰款和警司警誡等,最高刑罰為入獄十八個月。其餘的1 274宗亦已由社署發出書面警告並追回其多領之款項。我們並無以綜援受助人類別作區分的統計數字。

(二) 社署對綜援個案進行分析,並調整覆檢週期,以確保能有效地運用公共資源和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士。香港警務處早前曾借調一名警司擔任社署的顧問,特別就如何改善處理詐騙及濫用個案提供建議。社署已按顧問提供的建議,就有關個案收集數據,並進行分析,有關工作尚在進行中。

(三) 現時社署特別調查組有一百二十名社會保障職系人員專責防止和調查詐騙和濫用綜援個案。社署將由二○○六至二○○七年度起聘請四位退休督察級警務人員為詐騙調查顧問,協助處理困難個案及進一步打擊詐騙綜援的罪行。

(四) 現時,在處理綜援申請過程中,社署職員會安排約見申請人和進行家訪,以核實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提供的資料。如有需要,社署會向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僱主(包括前僱主)或業主查核他們所呈報的資料。

  除定期覆檢個案,以核實受助人是否繼續符合資格領取綜援外。社署亦會定期與其他政府部門和有關機構進行資料核對程序,以覆核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呈報的資料。社署的詐騙案調查隊專門負責深入調查涉嫌詐騙的個案,並設有特別熱線,接受市民舉報。

  為加強市民的守法意識,社署於各區社會保障辦事處裝設有「防止詐騙綜援展示板」,藉以透過宣傳教育,提醒綜援受助人必須如實呈報其狀況及詐騙福利金的嚴重後果。展示板定期公布詐騙個案的最新數字,並發放已判刑個案的資料。

  社署會不時就現行防止詐騙和濫用綜援的措施進行檢討。在二○○四至○五年度,效率促進組為特別調查組進行了一項處理詐騙及多領綜援金個案的業務運作重整研究。這項研究旨在探討和改善處理有關詐騙和多領綜援金個案的措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此外,上述(二)提及由警司擔任的顧問也協助改善社會保障制度的機制,以加強預防、偵查和調查詐騙和濫用個案。我們正跟進這兩份報告。

  為確保公共資源能有效地運用,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士,社署會繼續致力打擊詐騙綜援的行為。




2006年3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