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六題:醫療事故賠償及訴訟費用
以下是郭家麒議員今日(十一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本人獲悉,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近年不但出現非常嚴重的財政赤字,而且每年亦要因醫療事故及所導致的訴訟而支付龐大費用,令醫管局的財政壓力百上加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醫管局由成立至今,每年因醫療事故而作出的賠償及承擔的訴訟費用各有多少;及
(二) 政府及醫管局有甚麼對策以減少這些開支,當中有沒有包括加強醫療人員及醫管局與病人的溝通及互助;若有,詳情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現將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自成立以來,每年就醫療失誤申索所支付的賠償和承擔的訴訟費用金額,載於附件。我想解釋一下附件,讓大家多了解程序。一般的案例由醫管局同事備案開始,到賠償的時候通常需經過一至五年的程序,部分的個案是庭外和解,部分是法庭裁定。在一九九二至一九九九年之間的備案,大部分已經完結,差不多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已經完結。在二○○○至二○○四年之間,還有很多個案未完結。
(二) 醫療失誤的指控往往是病人和其主診醫生之間失去互信,而病人對診治過程或結果不滿造成。主診醫生有責任對病人的治癒機會和病情發展作出專業判斷;對於擬採取的醫療程序,取得病人及其家人的認同和共識;及給予病人清晰的解釋,使病人對治療的結果有實際的期望。在醫管局具備專業領導和注重團隊合作的架構下,資歷較深的醫生有責任給予經驗尚淺的醫生指引,協助他們與病人溝通和配合,以建立相互之間的理解和信任。
為提升前線醫護人員與病人的溝通技巧,醫管局會定期舉辦訓練課程、研討會和工作坊。這些訓練的目的是使前線醫護人員能夠以清楚易明的方式,向病人解釋其治療所涉及的醫療程序、治療預期的臨效果、可能出現的併發症,以及其中涉及的風險。
醫管局亦會繼續通過不同的媒界推廣公眾健康教育,並在這方面與病人組織協作,以便加深市民對一般疾病的認識,包括預防和治療方法、相關風險和可能出現的併發症,減少病人將治療成效欠佳或出現併發症時誤以為是醫療失誤的機會。
完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星期三)
立法會第六題
附件
醫療失誤申索賠償和訴訟費用
備案年份1 |
所支付的賠償金額2 |
處理醫療失誤申索 (約數) 百萬元
|
1992 |
2.5 |
0.85 |
1993 |
20.5 |
7.42 |
1994 |
9.7 |
2.62 |
1995 |
9.8 |
3.89 |
1996 |
41.0 |
14.52 |
1997 |
16.7 |
8.45 |
1998 |
32.3 |
11.30 |
1999 |
38.7 |
16.89 |
2000 |
30.0 |
11.12 |
2001 |
12.0 |
3.28 |
2002 |
5.0 |
1.30 |
2003 |
4.6 |
0.80 |
2004 |
1.8 |
0.21 |
註1: “備案”是指根據醫管局醫療失誤保單的規定向保險承保機構申報的醫療事故。
註2: 上述數字包括庭外和解及法庭裁定賠償的金額,當中包括由醫管局承擔有關醫療失誤保單中訂明的自留額,以及醫管局的保險承保機構按照該等保單的規定而承擔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