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五題:醫療收費減免
以下是何秀蘭議員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醫療收費減免,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適用於減免公立醫院急症室收費的機制如何運作及申請豁免收費的程序;
(二) 按申請人類別(例如低收入人士、長期病患者和貧困長者病人等)劃分,自實施急症室收費至本年二月,每月根據上述機制申請豁免收費的個案和成功個案各有多少,以及獲得收費減免的平均有效期;
(三) 上述申請和成功個案數目與經加強後的醫療收費減免機制下的同類個案數目如何比較;及
(四) 有否措施宣傳經加強後的醫療收費減免機制;若有,涉及的開支款額;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一) 政府一貫的政策,是確保市民不會因經濟拮据而得不到適當的醫護服務。為確保這項原則在二○○二年十一月公立醫院實施急症室收費後維持不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已一律獲豁免急症室收費。此外,政府已推行經加強後的醫療收費減免機制,讓綜援受助人以外的弱勢社群山(包括低收入人士、長期病患者和貧困的長者病人)可獲減免急症室和其他公共醫療服務的收費。
根據經加強後的減免機制,無力支付公共醫療收費(包括急症室收費)的非綜援受助人可向公立醫院的駐院醫務社工申請減免收費。當局在審批每宗申請時會以家庭為單位,考慮有關申請人的經濟、社交和醫療狀況。審批過程絕不會影響有關病人接受所需的醫護服務。
(二)及(三) 在二○○三年四月至二○○四年二月期間,有關醫療收費減免機制下涉及使用急症室服務的每月成功申請統計數字,現表列如下。
月份 經加強後的醫療收費減免機制下涉及使用急症室服務的
成功申請個案總數
二○○三年四月 384
二○○三年五月 439
二○○三年六月 621
二○○三年七月 773
二○○三年八月 831
二○○三年九月 904
二○○三年十月 886
二○○三年十一月 896
二○○三年十二月 960
二○○四年一月 788
二○○四年二月 886
總計 8,368
在涉及使用急症室服務的8,368宗減免收費個案中,約有百分之三十三的受惠人士為六十五歲或以上的病人。此外,在8,000多宗減免收費個案中,約有百分之七十七的個案獲減免醫療收費一段時間,平均的有效期約為六個月。
我們未能在此提供問題提及的其他資料,包括不獲批申請個案的分項統計數字,因醫院管理局的資料系統一向沒有收集有關數據。
(四) 為增進市民對經加強後的醫療收費減免機制的認識,社會福利署(社署)和醫院管理局已在其前線運作單位張貼/派發雙語海報和單張,這些單位包括公立醫院和診所,以及社署的醫務社會服務部、家庭服務中心和社會保障辦事處。涉及的宣傳經費由兩間機構所獲的財政撥款支付,未能分別列出。
完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