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技术建议书》及《价格建议书》须放入两个个别的信封内,并于信封面清楚注明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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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技术建议书》(招标承投为香港中医医院供应及运送电动诊察床,招标编号:HHBH2417G012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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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
《价格建议书》(招标承投为香港中医医院供应及运送电动诊察床,招标编号:HHBH2417G0122024) |
(2) |
该两个信封须放入及密封在另外一个信封内(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注明「招标承投为香港中医医院供应及运送电动诊察床,招标编号:HHBH2417G0122024」及「政府物流署投标委员会主席收」。 |
(3) |
标书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投入招标文件上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逾期的投标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标书概不受理。 |
(4) |
如截标当天上午9时至正午12时(香港时间)期间的任何时段内,八号或以上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的正午12时(香港时间)。 |
(5) |
如在截标当天上午9时至正午12时(香港时间)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推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知。当通道重开后,政府会尽快公布已推迟的截标时间。上述公布事项会于政府新闻处网页以新闻稿方式宣布(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
(6) |
所有时间的表述均为香港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