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演辞

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就何俊贤议员提出「小贩政策小组委员会的报告」的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 返回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何俊贤议员提出「小贩政策小组委员会的报告」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详细聆听了各位议员的发言后,我想做三件事。第一,重申我们在小贩政策小组委员会的报告提出八项原则中的其中两项是需要讨论。第二,我会借此机会回应数项我在早前发言中未有触及的一些提议,最后作一个简单的总结。

  主席,我留意到大部分议员基本上也同意我们提出,需要在小贩发展和管理之间取得一个适当的平衡,我感到高兴。另外,当然有部分议员在发言中认为或担心我们经常提出卫生或安全等问题,作为一个我们不发展或用作防止推动小贩政策的借口。就这方面,我有需要重申,就发展小贩,我们已基本上改变了早前让大家觉得主要方向是取缔小贩,或我们的工作只是集中在管理小贩。我们现时说得很清楚,我们会发展小贩政策,不过发展和管理间的平衡,尤其是确保市民健康、环境卫生,以及公众安全这些原则仍然需要坚持。在管理小贩方面,有议员怀疑或担心我们在采取一些管理行动时,会否源于某方面的政治压力,我想再重申,这是不会的。我们的原则基本上也是刚才说的三项,即是市民健康、环境卫生和公众安全。

  有议员提出在小贩管理方面一些较细致的问题,例如我们是否只强调要检控,每次也要把小贩告上法庭,因而令我们的效率非常低。我可以告诉大家,在二零一四年的26 000多宗检控无牌小贩个案中,其实有15 000多宗,即约百分之六十,是以票控的形式进行。

  至于我们提出的另一个原则,是以地区为本,由下而上的原则。虽然大部分议员也支持,但有小部分议员担心我们提出这原则,是想把责任推卸到区议会,因而令门槛非常高,任何想发展地区市集也变成非常困难,甚至不可能。我相信需要在此再强调,在任何情况下,尤其是基于我刚才说的三个原则,我们不可能忽视营运这些墟市的当区或附近居民的关注和需要。因此,我们的确有需要,而且我亦留意到大部分议员也同意,这是应该由社区主导,由下而上,最好在区议会的层次经过讨论。但当说到在实际上推行时,亦有议员提出,就政府而言,由于不同部门就这些建议也可能需要作出审批,会否需要一个跨局、跨部门的机制。我觉得实际上我们可以弹性地做这件事。若是在地区酝酿,墟市的运作模式获得认同,而且区议会大致上也觉得可以处理当区居民的关注,而剩下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不同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或审批,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可以由食物及卫生局召开跨部门会议,加快处理这些问题。

  有议员亦提出现时很多小贩营运空间的面积有限。这是我承认的,在历史上,我们的确无论在小贩或街市,也面对个别小贩有可能认为相对于他们的商业运作模式,摊档面积不是很足够。当然,我们是否有空间整体地调升每个摊档的面积,我想这是很困难的,因为整体来说,我们要找到很多地方才可这样做。若当地的条件许可,我相信我们部门亦会弹性处理这些面积的问题。

  有数个问题特别由黄国兴议员提出,我特别说是因为这反映了贩商联会提出的意见,我在此再说一次。第一个问题是有关小贩助手,这亦是多位议员提过的问题。我们已在主体发言中说了,当我们完成改善街道上固定小贩区的工作后,会统计有多少个腾空档位,然后会重新发牌。在重新发牌的过程中,我们会考虑可以如何优先或怎样处理这些助手,他们需要申请发牌的情况。

  有议员亦提出一个问题,就是「朝行晚拆」的情况可否继续维持。对此我觉得这只是一个原则,我们不会一刀切,不容许以这方法运作,在当区的条件来说,最重要的是安全原则。

  有关离街熟食中心和活化市集的建议,我刚才在主体发言中已经作出回应。在此,我会利用馀下的时间作出总结。政府会制订一个可取得最佳平衡的小贩政策,一方面让持牌小贩活动可以发展,另一方面除了可确保食物安全、环境卫生和公众安全外,也可顾及其他合理的关注,例如,当区市民的意见。未来,我们会继续根据以上提出的八大原则推行小贩政策。

  我们希望重申,政府的取态并不是要取缔小贩,我们作出规管的前提是要履行政府需要肩负环境卫生及食物安全的责任。我们明白有时经营小贩摆卖的人士可能是一些低收入人士,不过,我们应该重申,在发展和承认这的确是基层市民其中一种谋生方法,但都不应该全盘将小贩摆卖定位为扶贫政策的一部分。

  正因为小贩摆卖是一种经济活动,我们亦希望能够鼓励多样性。我们多次指出,对地区主导、由下而上的本土市集建议是持正面开放的态度。但同时,小贩亦需要有自己的责任找出可持续的经营方法,在提出市集建议时应该要考虑到建议能符合当区的需要、可行性及相关持份者的意见和受影响程度等等。若果建议得到社区普遍认同,我们乐意协助,正如我刚才所说,甚至在有些情况下,我们可以就一些计划召开跨部门会议。

  刚才有议员提到,最近有很多地区组织提出很多市集的建议,而我们没有反应。我需要在这里指出,除了较早前由多位议员指出在深水埗区一些成功的先导计划外,实际上,我们在最近,即十一月六日后陆续收到刚才议员提出的四个建议。希望大家明白,在这段时间提出的建议,我们当然会初步了解这些计划的可行性,但现正处于区议会选举时间,所以要待下一届区议会任期正式开始,才可以将这些建议提交区议会讨论。

  根据刚才提及的大方向,我们会如在委员会会上所说推行五项建议:第一,我们会在小贩资助计划完结后检讨签发新的固定摊位小贩牌照的需要,在检讨中会考虑个别小贩区的情况,包括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情况、营商环境、相关部门意见等等,以及相关区议会的意见。其间,我们会处理向具怀旧本土文化特色的无牌街头工匠的发牌事宜。第二,我们会透过小贩资助计划及因应审计署的建议继续改善现有小贩区的营运环境。第三,如获有关区议会支持,我们准备以试验形式签发新的大牌档牌照。我们会根据试验个案检讨有关的发牌条件和民情,包括相关区议会的意见。第四,我们会继续考虑将现有出租率偏低的公众街市改建为离街熟食中心。最后,我们会按在地区主导的前提下设立露天小贩市场和夜市;如计划的倡议者物色到合适地方,并得到相关区议会的支持,以及在刚才提及的多项前提下,我们会积极协助他们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系,包括召开跨部门会议。

  我再次在此感谢今日何俊贤议员提出的动议及各位议员的发言,令我们有机会再向大家,尤其是未有机会参与委员会的议员,解释政府小贩政策的方向。多谢主席。

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30分

2019年4月12日